今天微博有一条热搜词:#女子遭丈夫催生二胎不生就离婚#!

广州日报报道了一则消息:

广州的叶女士今年41岁了,与丈夫育有一女。
最近,丈夫竟对她提出如果叶女士不生二胎就离婚,此后他不再接送孩子,不再为家庭出钱出力,不抚养孩子。
还要求将原来放在叶女士的,工资卡要回来

这……兔子看了都想咬人

但其实,这也并不是特例了。

在某乎就有个问答:“有因为不愿生二胎而打算离婚的女同胞吗?”

看看底下纷纷附和的人,几乎与她情况差不多的人很多。

真是难以想象,在现在的中国,竟然有那么多女性在婚姻面前毫无退路,沦落到如此凄惨的境地。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生二胎,真的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吗?

现如今,三孩政策放开,全民都在怀二胎,备三胎,选择与否,不过是一句话。幸福没有压力的家庭,当然不介意多来一个孩子,但是不幸福的婚姻就另当别论。

所以,二胎只不过是一个导火索了。

二胎暴露了婚姻无数的问题:女人在家庭地位的不平等,婚姻中的无依无靠,被当作生育机器的无奈。丧偶式婚姻是最大的痛,而比这更痛的是有时候觉得过得还不如丧偶

在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之后,丈夫和公公婆婆的态度,作为妻子是真切感受到的。有人说,生孩子就是在鬼门关走了一趟,养孩子能让人瞬间老十岁,生养第一个孩子他们尚且不管不顾,女人怎么敢再把生命再交出去一次呢。

生一个婚姻也是支离破碎,生两个就能挽救这一切吗?不可能的,只会变得更糟罢了。婆婆公公高兴了爽了,老公有面子了,但是你想到老婆要付出多少痛苦和劳累吗?

女人,不是生育机器

之前看到一个人的留言,很可怕:“生孩子女人不生难道男人生,你们女人就是太矫情。”

生孩子的确是物竞天择给女人的本能,但是这并不是女人的义务。

妇女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女性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是与生俱来的。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最后,小编提醒,成为母亲是每一位女性的权利,若女性在享受该权利的过程中,因他方压力导致其他权益受损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求助,积极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