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
2021年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日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胡忠威出席并讲话
△11月20日,2021年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日活动启动仪式在孙水公园举行。
△娄底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胡忠威致词并宣布活动启动。
△启动仪式现场。
△启动仪式现场。
△启动仪式现场。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吴亮 吴雅琴)11月20日,2021年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日活动启动仪式在孙水公园举行。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胡忠威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增光出席。市文明委46家成员单位及娄星区、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有关负责人,交警、城管、学生、志愿者、社区代表2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创管办、市文明办主办,以“参与文明实践 践行文明条例”为主题,共设1个主会场、4个分会场。胡忠威致词并宣布活动启动。“中国好人”“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黄黎明带领大家宣誓。歌舞表演《礼仪之邦》《文明你我他》将活动推向高潮。
胡忠威指出,11月20日是《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之日,也是娄底市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日。为文明立法,就是为城市立心。要推动文明实践与《条例》实施相结合,使全市人民都成为《条例》的忠实崇尚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要站在推动文明城市高质量创建、建设现代化新娄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要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创建推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要借助首个文明行为促进日活动,将《条例》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法治实践的全过程;要开展专项整治,惩戒不文明行为,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测评内容,高质量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责任编辑:梁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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