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一时爽,事后住“班房”

辱骂警察,殴打执法人员......

最终的结果

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尽管这样

仍有人企图以身试法

近日

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处置了一起袭警事件

男子罗某用水果刀“刺”在胸前

“以身犯险”暴力威胁

持刀追击拖车司机

阻碍公安交警现场执法

最终等待他的是

逮捕!

案情回顾

11月9日,五通桥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在办理一起红色货运三轮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另案处理)时,办案民警将嫌疑人锁定为蔡金镇村民罗某,立即与拖车司机前往罗某家中依法查扣涉案车辆,罗某在听到执法人员告知要依法暂扣其三轮车时,随即上前阻止,并从身上掏出一把水果刀“刺”在胸前威胁办案人员,企图阻碍执法。

△罗某当日所拿水果刀

罗某在听到其父母说拖车司机“拿”了其三轮车钥匙后(钥匙实际在其家中),立即拿着水果刀冲向拖车司机,办案人员迅速反应、依法处置,及时控制现场局势,并呼叫增援。

在蔡金派出所增援力量到达现场后,经口头传唤、警告无效后,民警依法强行将其控制并带回派出所。经公安机关调查,11月9日,罗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送看守所羁押。 11月19日,罗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条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小编提醒大家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对袭警等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

违法犯罪行为

将坚决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

请广大群众自觉配合

执法执勤民警的工作

切勿因一时“脑热”

令自己追悔莫及

消息来源:平安五通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