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四川日报》刊登了《宜宾高县:以高质量监督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一文,报道了高县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通过以案促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的相关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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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民政资金、优抚资金面宽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但近年巡察时发现,部分镇民政、优抚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低保、特困供养、优抚人员等重点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的问题……”日前,宜宾市高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暨深化作风建设会,通过以案促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此前,高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反映该县文江镇存在违规向已死亡人员发放优抚金的问题,随即对此展开调查。经查,该县文江镇民政办负责双拥优抚、社会救助管理等工作的人员,未按动态管理要求对辖区内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核查,导致高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长期向个别已死亡的优抚对象发放补助,共计7万余元。对此,高县纪委监委给予1名直接责任人政务警告处分,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并责成文江镇政府对违规发放的补助资金实施追缴,督促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5家县级相关部门,对全县13个镇的15类37项惠民资金开展专项治理,以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这是高县纪委监委按照宜宾市纪委监委“监督质量提升年”部署要求,推进具体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高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理念,实施“一案多查”“一案多用”,综合日常监督、巡察、重大案件收集和反映情况,建立党委(党组)落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五个一”制度(一个工作方案、一次警示教育、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批制度机制、一个专项报告),推动办案、整改、治理有效贯通融合,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惠民资金专项治理,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6项,发现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5项补贴补助、447人(次)的资金发放存在违规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抚恤补助资金事关优抚对象切身利益,是优抚优待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保障民生资金安全,让群众的幸福感看得见、摸得着。”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来源:四川日报、廉洁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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