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针对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抗议和反复交涉,允许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一事,中国外交部21日发表声明,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并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请问外交代表都有哪些等级和分类?

河北读者 张翠香

根据外交部网站,外交代表是一个国家派往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负责办理外交事务,有常驻和临时两种。常驻外交代表是派驻某一特定国家或某一国际组织、并负责同该国或该组织保持经常联系的代表;临时外交代表指临时出国担负某种特定任务的代表。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权与豁免条例》,使馆馆长和具有外交衔级的外交人员统称为“外交代表”。理论上可分为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公使和代办三种。三者均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但级别不同,所受礼遇也有所不同。

特命全权大使和特命全权公使都是一国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的外交代表。其中,大使为最高一级的外交代表,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在现代外交实践中,互派大使级外交代表是各国通行做法。

特命全权公使所受礼遇次于大使。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任命特命全权公使一级的外交代表已越来越少,绝大多数国家都把特命全权公使升格为特命全权大使。

代办是更低一级的外交代表,是由一国外交部长向另一国外交部长派遣的,所受礼遇低于大使、公使。区别于常任代办,临时代办是指在使馆馆长休假、离职、因故不能视事时,临时代理主持馆务的外交人员。临时代办不是外交代表的一个等级,一般由外交代表机关主管政务的外交人员中级别最高者担任。

特使是为临时执行某项使命而派遣的外交代表,又称临时外交代表,是指由国家元首或者政府派出、赴他国履行特定礼仪性或者政治性任务的正式代表,我驻外机构馆长也可担任此职。特使在其使命完成归国后,其特使身份即告终止。▲ (吴 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