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批前公告,同意将青山湖西岸中大路以西、斗门路以南、七里路以北、青山支路以东(青山湖西岸控规CD101-C03地块)约94.9亩用地划拨给东湖区用于光明学校。
一、用地预审意见
经核实,该项目用地均已完成报批和收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国土资规〔2020〕6号)精神,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二、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位置:东湖区中大路以西、斗门路以南、七里路以北、青山支路以东
2、用地性质:中小学用地
3、用地面积:约94.9亩
4、容积率≤0.8
5、建筑密度≤25%
6、绿地景观:绿地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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