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处罚信息,潍坊美恩美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林。该诊所消毒间内开启使用的消毒器械包装用新华牌灭菌包装材料(该材料标签说明书显示有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号鲁卫消证字[2014]0001号字样,属消毒产品),现场不能提供购进“新华牌灭菌包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及检查验收记录。其行为已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对潍坊美恩美容有限公司处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