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于11月18日至12月19日对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属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本轮巡察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5个方面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值班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萧县龙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格菲酒店三楼303室;
(二)邮政信箱:宿州市银河一路559号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4000);
(三)意见信箱:在萧县格菲酒店门口右侧、萧县县委政务服务中心大门入口、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委B楼20楼电梯口设置意见信箱;
(四)电子邮箱:szswxc5z@163.com;
(五)值班电话:17705571052。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2月18日18时。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涉粮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五专项巡察组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萧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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