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竟借用女儿账户消费

本报讯(记者 邹强)明明有钱却不肯还债,在自己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竟然借用其女儿的账户进行日常消费,以逃避执行。近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对这样一名老赖依法判刑。

2018年,仲某因为涉及房屋买卖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先后被孙某、吕某起诉到园区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仲某返还孙某购房定金2万元、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偿还吕某借款本息共52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虽经多方查询,却未发现仲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仲某本人也是下落不明,法院寄出的法律文书均被退回。在一次凌晨执行行动中,法官在仲某女儿家,找到了“人间蒸发”的仲某,并将他拘传到庭。

调查显示,仲某有一定经济实力,他的微信钱包仅半年收入就高达20万元,却对个人债务分文未付。为了逃避执行,他在判决生效后,把自己名下的汽车过户到他人名下。由于仲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决定将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拘留期满后,仲某丝毫没有悔改之意。由于银行卡、支付宝、微信钱包等都被法院冻结,仲某就借用了女儿的身份证,重新申请手机号注册微信号,并绑定了女儿名下的银行卡进行日常消费,一年内共计使用该微信号收入36.36万元,支出43.95万元。

好景不长,仲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园区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归案后,仲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全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还债义务,并取得执行申请人的谅解。最终,园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仲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今年以来,园区法院全力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5件,公安立案11件,法院判决5件7人,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成效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