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24日讯 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三分公司涉嫌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逾期未改,被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2021年10月12日,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三分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三分公司无法提供其正在使用的气液分离器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针对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三分公司正在使用的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责令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三分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前限期整改。经过2021年10月26日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督促,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三分公司才于2021年10月27日才按照规定办理该设备的使用登记。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三分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

企查查显示,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第三分公司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1号地上一层A012158F177铺位至地上二层的A012158F217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