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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芦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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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21年11月15日10时许,苟某某驾驶川T22***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芦山县城南路时被执勤交警依法查获。经核实,苟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结果: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苟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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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2021年11月18日10时许,骆某某驾驶川TL6***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芦山县邛芦路龙门路段时被执勤交警依法查获。经核实,骆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处罚结果: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骆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