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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个小事,都挺有意思,一并写来作为案例共同探讨。

几件事的共同点,就是失德的员工基本从一开始就没有立好规矩,导致其忘乎所以。

心理学上有这样的故事。

一个乞丐拿着盒子在天桥乞讨,有一位好心人只要路过就放进去10元钱。

有一天好心人路过,发现没有带零钱,就准备离开。结果没想到被乞丐一把抓住,说:可以扫码。

言归正传。

第一件事,有这样一位员工,当初来到这家公司,穷困潦倒,欠了一屁股两大腿债。

在公司内部多个岗位试过,不是和员工起冲突,就是横挑鼻子竖挑眼,只发现问题没有任何解决方案。

按理说这样的员工,在稍微正规有规模的公司,早就没有立足之地。老板心软,看他确实不容易,总是在想着多给些机会。

一旦真的开始绩效考核,员工能力水平就浮出水面,嘴尖皮厚腹中空。自己眼看混不下去,只能拍大腿走人。

按理说走了也可以是朋友,喝酒吃饭都可以。没想还干起了违反竞业条款的勾当,不是想挖人就是挖一些订单走。

真如罗翔老师所说,法律是对人的最低要求。这种人居然连最低要求都不顾,道德水平如何,可见一斑。

而此种种,也恰恰是工作中没有立好标准要求,所导致最后这般。

第二件事,有这样一个工厂。刚刚开始,用人处多,从销售,生产,采购,多个重要岗位虚位以待。

老板资源多路子广,更侧重开源工作。对工厂希望能放手,由专人来做整体节流管理。

而看到老板的这个想法,老员工们就开始膨胀,都想当这工厂的一把手。

有曲线救国拉帮结派的,有眼高手低异想天开的,有胆大包天不计后果的,种种丑态犹如群魔乱舞。

对权力的追求,更多是对背后利益的图谋。可同时又忘了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的逻辑。

老板倒是很理智,对确实无法继续的,果断清理。但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源,和第一件事十分类似,事没说明白。

说到这里又想起第三件事,有一个部门,之前的经理离开以后,公司为了整合业务,扩大了管理职能,安排了三个副经理各管一摊。

过了不久,又安排一个副总裁兼任部门经理。

三个副经理的心理阴影无法计算,最后也是一个都没留住。

第三件事主要想解释“把事说明白”的重要性。

说事的人自己首先要明白,人财物和责权利,甲乙丙丁和一二三四。

然后听的人必须听明白。时间地点人物,现象问题方案。

只要在公司,可以因为时间久而有超出同事的情谊,但是前提是把事干好,透明公正,有理有据。

凡是前边没有立好规矩的,后边就得拍脑袋拍屁股拍大腿。

而在这个过程中,有素养的会较真,商鞅变法也要把事整清楚。

剩下的就是要么随大流不出活儿,要么就如前文失德而不自知。

不,他们应该是自知的,只是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看不到大路看不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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