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告第三批集中供地共计11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挂牌开始至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11宗地块总起价76.74亿元,出让土地总面积达约83.03万㎡。其中,滨海新区释放出4宗地块,推出数量最多;静海区推出3宗,北辰区及河西区各2宗。
相较于此前出让地块规模和金额,第三批次有明显缩水。3月首轮集中供地天津推出住宅用地58宗,推出总规划建面722.9万㎡,起始总金额567.5亿元;第二批共计推出住宅用地61宗,推出总规划建面605.7万㎡,起始总价533.2亿元。
出让规则与二批次延期后修订没有太大差异:
1.对出让对竞买人提出严格要求,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以及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违规行为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竞拍人资格与二批次没有太大变化:
2.竞拍人需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
3.禁马甲。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未与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也未与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的承诺书。
4.严格把控房企资金来源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其股东未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的资金来源承诺。
竞买企业报名时,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交其购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未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的承诺和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企业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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