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

常连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吉林市委批准,吉林市纪委监委对吉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常连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常连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他人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常连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纪意识淡漠,背离初心使命,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常连仲开除党籍处分,重新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常连仲简历

常连仲,男,汉族,吉林扶余人,1956年9月出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1年2月,任吉林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3年2月,任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2004年12月,任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2007年12月,任吉林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0年1月,任吉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5年12月,免去吉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2016年9月,退休。

原标题丨吉林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常连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丨江城清风

编辑丨士达

审核丨李壮 张桂鸣

点下给小编加点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