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海关总署网站
署综函〔2021〕214号
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总署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海关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变化情况,现将调整后的《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海关总署
2021年11月22日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注:文章及图片除原创外均精选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意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货之家专业提供:保税仓储、进口报关、跨境货源、海外仓储、国际物流、跨境平台、跨境购汇等定制一站式跨境进口无忧服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