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如东县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要求,不断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2018年,如东县人民政府在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城管局)集中行使市容环卫、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公安、工商等领域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再次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民防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转到城管局集中行使。本轮改革共划转行政处罚权629项,涉及法律法规103条。
面对全新的执法领域,如东城管人不畏艰难、勇于担当、砥砺前行,经过三年多探索和实践,住建领域工程建设类执法工作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为全县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设置
如东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07年,正科级,挂如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局机关现有行政编制17人,下辖如东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如东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如东县物业服务中心。
如东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所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统一履行县城市综合管理和相关综合执法职能,共有执法人员114人,其中参公编制89人、事业编制25人,女性25人。全体执法人员中有法律专业10人、城市建设专业2人。
2021年4月,派驻执法人员41名、协管员36名至全县各镇(街道)开展基层综合执法工作,县局本部执法力量有所减弱。为行使好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执法大队成立建设执法中队,主办工程建设类案件,将执法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政治素质过硬的10名执法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专业执法中队的设置,既有利于培养一支业务精通的专业队伍,又能比较充分地满足住建领域执法工作的需要,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适应体制改革的安排。
二、厘清职责边界,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如东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和“三定”规定的要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划转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政策制定、事中事后监管、业务指导等职责,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及时将有关违法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城管局,同时要指导督促所属相关单位提供综合行政执法需要的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技术支撑。城管局要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及其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职责,对住建局移送的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取证、作出相应处罚决定,并将案件处理结果通报给住建局。城管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向住建局通报,可直接认定违法事实的,应当及时进行查处并作出处罚决定。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为迅速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适应新形势新局面的需要,城管局注重业务培训,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夯实执法基础。
一是“请进来”。先后邀请省、市住建领域的业务专家、法律专业人士和高校教授等进行专题授课,帮助执法人员深刻把握建设事业的内涵,领悟工程建设方面新知识、新理念、新政策。
二是“走出去”。先后多次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到先进地区城市管理部门进行跟班作业、观摩交流,学习掌握工程建设类案件的执法技能。
三是“沉下来”。局政策法规科及时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定期开展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及时梳理讲解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
四、强化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水平
住建领域工程建设类案件查处,大部分是住建局检查后移交给城管局的案件。为确保案件办理得及时、规范,城管局牵头起草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实际工作中,注重部门间的协同配合,落实好相关机制,切实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随同检查制。体制改革后,城管局配备两名执法人员常驻住建局,参与住建局组织的对全县工程项目的各类大检查活动。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协助住建局在违法行为发现的第一时间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发放整改通知,为后续查处固定证据。
二是案件移交制。规范案件移交,住建局在向城管局移送案件前,形成基本违法事实的书面材料。移送材料中包括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案由材料、初步证明违法行为事实情况等相关证据材料。
三是会商会办制。针对专业技术性强、行业标准复杂、处罚金额较大的一些案件,及时邀请住建局、司法局以及第三方机构等部门单位,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和法律条款的适用进行会商会办,牢牢守住案件质量这道关口,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四是函告认定制。在会商会办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专业性强的案件,认定有困难的,采取书面函告形式,请住建局对违法行为进行技术认定,使案件办理证据更充分、更完善、更有说服力和权威性。
五是联席会议制。城管局与住建局定期召开执法联席会,及时通报案件移交办理情况,分析案件在移交和查处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研究解决案件查处过程中的难点事项,为下一步案件查处提供工作思路。
五、强化执法力度,提升执法质效
三年多来,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城管局强势推进案件查处,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住建领域工程建设类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抓牢主线。坚持以住建局移交的线索为主,深入调查研判,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均有了大幅提升。2019年以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东在建项目不断增加,在建项目规模2019年为25.28万平方米,2020年为366万平方米,2021年达到463.4万平方米。
住建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近年来不断开展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给城管局,城管局对进入调查视野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体检”,开展一案多查、多案并查,涉及工程质量、生产安全、招投标、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等多种案由。
2019年查处案件32起,实现罚没收入89.89万元;2020年查处案件57起,实现罚没收入203.43万元;2021年截至9月底查处案件246起,实现罚没收入605.45万元。三年多来,查处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案件数量质量大幅提升,执法成效显著,有效打击了住建领域不良行为,规范了建设市场秩序。
二是把住底线。坚持办案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准则,准确把握自由裁量的运用,同区域、同案由、情节相似的案件,处罚标准一致,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集体讨论,恪尽职守,公正执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守好廉政的底线。
三是不碰红线。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营造法治的营商环境。无论是业务部门移交案件,还是群众举报、巡查发现的违法线索,抛开外界各种干扰,将事实调查清楚并有明确结论,坚守法律的红线,努力使案件的查处达到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的统一。
六、存在问题及对策
开展建设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城管局虽然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是专业知识学习还不够。住建领域划转处罚权629项,涉及建设工程方方面面。体制改革时,仅划转处罚权,人并没有随事权划转,城管执法面临的知识恐慌本领恐慌至今尚未消除。
二是执法人员配备还不够。城管执法力量下沉镇(街道)后,城管局执法力量减弱。城管执法力量下沉改革仅赋予各镇(街道)涉及市容管理方面42项行政处罚权,城管局依然要行使包括住建领域处罚权在内的690项行政处罚权,随着住建领域工程建设类案件的大量移交,既要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又要把案件办好,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三是相关部门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住建领域执法权划转后,住建局只是进行线索移交,案件移交数量时多时少,移交的质量也有待提高,一些本该在移交时就提供的证据材料没有提供,信息资源未能实现部门实时共享,给后期案件查处带来困难。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城管局将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专业培训。在不断加强学习的同时,更加重视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特别是对住建领域工程建设类案件办案技能的培训,邀请市局、周边兄弟局执法专家、业务能手进行授课,有针对性地对个案进行以案释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业务技能。
二是进一步合理调配人员。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在每年公务员录用方面适当向法律、建筑工程类的人员倾斜,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年轻同志参加司法考试,提升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将年轻、有办案经验、懂专业知识的同志安排到建设执法一线,充实建设领域执法力量,确保办案力量充足。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住建局的沟通协调,互通信息有无,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明晰部门责任,制定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良好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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