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中毕业了,为了谋生,我到南京一家冰棍厂去打工。我的工作是包冰棍纸,一天到晚坐在潮湿的冷库中,炎热的夏季我也感到手脚冰凉,日复一日地重复着手指头的单调折叠,使我觉得日子格外的漫长,仿佛自己的青春就在一张张苍白的纸中悄然流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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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车间里换了个搬运工,是个小伙子,叫周爱军。搬运,是车间里最脏最累的活儿。如果不是为了挣口饭,一般人是不肯干的。我每次去拿冰棍纸时,都见他搬那一箱箱沉甸甸的汽水瓶子,从里到外来回跑,额头上满是汗水,精瘦的脊梁染成一大片湿湿的汗渍。偶有空闲和他攀谈几句,才知道我们是老乡,心里不觉生出几分亲近。爱军真能干,苏北人的憨厚淳朴、吃苦耐劳在他身上得到充分体现。于是我开始帮他打饭,和他一起吃饭,渐渐地我们无话不说。也许是他谈吐幽默又不拘小节的气度吸引了我,我觉得这人不错,便特别爱和他在一起。
有一次,他在夜班时扛着一箱汽水出厂,不知谁把一个汽水瓶摔破在走道上,而他正一脚踏在上面,锋利的玻璃像刀一样割断了他的凉鞋,割破了他的脚底。顿时鲜血汩汩……送到医院后,医生说脚底的动脉受伤,有可能残疾,好险,再晚一步,危及生命!
爱军住院期间,我歇了工昼夜陪伴他。他非常感激地说:“患难见真情,嫁给我吧。将来我会好好报答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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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居了。初坠爱河的我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然而,百日夫妻做下来,我发现两个人的生活开销很大,我在存单上已好久没有增加新存款了。我惊恐地问他怎么办?
“咱们回盐城老家吧!”“回家又能怎样?”“别人怎么过,咱们也怎么过呗!只要咱们有一双勤劳的手。“哼!勤劳的手,你就用那双手搬汽水瓶吧!”我失望地摔门而去。
这样的争吵雨点般渐渐由稀疏变得稠密。论人品,他确实是个好青年,相貌也还可以。可是,竞争激烈的商业社会,并不单单人品好就行,要想过上好日子,还必须有勇气、有魄力、有手段。尽管有时候,他描画起未来事业的蓝图来,口气大得仿佛自己是一个拥有千万资产的富豪。但眼下的他,都二十好几了,竟然满足于当一个搬运工
后来为了俩人的生活,我到了一家酒楼当服务员。经过短暂的适应后,我成了面带微笑的陪酒小姐。这家酒楼的10个小姐,除我之外,个个出手阔绰。她们常常嘲笑我廉价的衣着和化妆品,我忍耐着,坚守着自己陪酒不陪睡的防线。我只想干上两三年,挣够我梦想的那个数目就和爱军回家,开一个小店。然而,这个目标却遥遥无期。当我的姐妹哗哗地数钱,我表面上装着不在乎,心底却不由自主地羡慕她们。“什么叫羞耻?没有钱,一辈子受穷才是羞耻!”一个要好的姐妹恨铁不成钢地开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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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不过如此,趁着自己还年轻美丽,用青春去赚一个富足的未来。我不能再跟他过下去,我决定加入姐妹们的队伍。
接着姐妹给我介绍了第一位客人是研究生。他35岁了,在名牌大学教书,自己还开了一家化工企业,很有钱。也许是理工科的木讷和相貌一般,他对我一见倾心,我却自私而又虚荣的盘算着,将实现自己的理想。
第二天我就跟房东算清了账,从同居的小屋搬了出去。当天晚上,便陪研究生出去。爱军冲过来,死死拽住我的胳膊:“小梅,你不能去!”我笑笑:“你能给我美好的未来吗?“小梅,你会后悔的!”
我甩开他,继续向前走,以为自己是步步青云,却不知是飞蛾扑火,一念之差铸成了终生大错!
我开始和客人交往,每每耐着性子听着那软绵绵的嗓子发出的声响,像催眠曲一般让我昏昏欲睡。有的烟抽得很凶,口里有股让人难以忍受的味道,有的头发稀疏,面色油亮,不知怎么搞的,和他在一起,我内心里所有的温柔和欢乐甚至善良都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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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几年过去了,我早就能实现我开店的原始计划,于是我试着同那个喜欢我的研究生谈婚嫁,可是他用奇怪的目光看我,另外有一个曾给我家庭般幸福的一家公司经理,得知我有意嫁他时,便再也不肯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