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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X年1月8日中午,昆明市X某高校学生公寓发生学生王某某高空坠楼死亡事件。在对死亡学生的善后处理过程中,因其家属对事件性质的认识及对补助数额与高校之间存在较大分歧而产生了矛盾。双方于1月13日向昆明市X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接案后,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X矛盾纠纷地校联合调解中心的调解员与学校相关领导第一时间与死亡学生家属取得了联系,及时对死亡学生家属的食宿问题进行了妥善安排。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员陪伴死亡学生家属左右,进行情绪安抚劝导;另一方面及时收集反馈死亡学生家属的诉求。紧接着,调解员及时对案情进行了调查分析。经调查了解,公安机关刑侦大队对本事件的现场勘验结果通报为:死亡排除他杀,排除意外,死亡原因为高空坠楼死亡,非刑事案件。派出所出具的《尸体处理审批表》显示:刘某某死亡原因为坠楼死亡。而死者家属对通报结果存异议,对高校经济补助数额分歧较大并扬言要打市长热线反映情况,将请媒体采访报道。时值“两节两会”节点,了解情况后,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矛盾纠纷地校联合调解中心及时成立了由街道调委会、综治办、高校保卫处三方人员组成的调解组,于1月13日对纠纷进行了调解。为了稳控局势,避免发生意外冲突,调解组决定采取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做工作的方式进行调解。

首先,调解员就公安机关对事件性质认定的结果,向死亡学生家属进行了说明,并对行政复议相关知识作了介绍,逐步引导死亡学生家属了解事实真相和事件性质,回归理性。听完讲解后,死者家属表示不再申请复议,愿意在公安机关案情通报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同时提出了120万元的赔偿要求。调解员又结合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结果,对相关规定特别是学校免责的情形进行了讲解,继续引导死亡学生家长依法合理提出补助要求。经过调解员严谨细致的解释说明,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助要求由120万元下降到14万元。

其次,调解员耐心劝导学校积极补助。该学生生前为单亲家庭,与其父为养父关系,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并且其父无其他子女等实际情况,应当给予死亡学生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助。高校方面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同意了死亡学生家属提出的14万元的经济补助要求,至此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果】

由高校一次性给予死亡学生家属经济补助14万元,并承担死者家属的食宿费、往返车旅费。至此,本次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

【案例点评】

此次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关键在于:一是矛盾纠纷地校联合调解中心工作机制发挥了巨大作用。昆明市X司法局在市司法局的支持指导下,于2013年起,在X大学城的9所高校中开展了矛盾纠纷地校联合调解工作,建立了联合调解中心,将高校保卫处,地方派出所、司法所、街道综治办人员纳入调解员,整合校地综治资源联合化解校地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目前,驻大学城9所高校已经实现了矛盾纠纷地校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全覆盖,为化解校地矛盾纠纷提供了工作机制和人力支持。二是明法析理到位。开始由于死亡学生家属情绪悲恸,不能接受子女死亡事实,不接受公安机关的案情通报结果。调解组从公安机关对事件性质认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入手,让家属知晓其权利以及解决途径,着重宣传讲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承担责任的12种情形和学校免责的6种情形,让死者家属知晓本次事件的性质,以及他们享有的权利。公安机关的案情通报,调解员的苦心解说及动情安抚,是促成本次调解成功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