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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更深入、更广泛开展,营造安全畅通的通行环境,保障公路通行安全。11月22日,湟源路政支队联合进行拉网式巡查整治,对公路控制区内开挖坑道、私开平交道口、随意摆摊设点等涉路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清理,依法维护了路产路权,保证了公路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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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集中整治

刚察大队在依法巡查过程中发现,青海宏星建筑有限公司在刚察G315线K243+350M-K243+430M处公路右侧私自开挖坑道,埋设排水管道,路政执法人员及时制止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恢复原状。

二是加强联勤联动

共和大队联合县交警大队、城市管理局对K2062+700m-K2062+900m路段建筑控制区内3处未经批准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及加水洗车点进行重点整治,分别向3名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责令恢复公路原状。同时对已经设立且投入使用的加水洗车点进行取缔,将加水罐吊离公路建筑控制区外。

三是加大法规宣传

执法人员事后对当事人进行了公路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的解释与宣传教育,通过路政人员讲事实摆案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教育,各当事人认识到了错误,有效维护了公路的路产路权,使环境整治工作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推进工作、舆论宣传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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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6人,执法车辆5辆。通过集中整治,极大震慑了涉路违法行为,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进一步提高,公路通行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方便了人民群众出行,持续巩固提升“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整治成果。

文章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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