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网南京市江宁区供电公司首次运用《江苏省电力条例》作为认定窃电金额的依据,通过司法判定横溪比特币窃电案罚款372万元。

以前很多窃电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主要是窃电的时间和数量无法计算。“国网同期线损系统是对台区、线路实时监控的系统。该系统数据项详尽,数据链连贯,对于日常电量测算也有理有据。我们依据部门规章和系统数据进行窃电分析,但这在法律上无法采信。”江宁区供电公司计量专职解文涛说。

2020年5月1日起,《江苏电力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电力发展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规定,窃电量可按照用电信息采集设备所采集的用电信息计算,这为我们司法认定窃电时间和容量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公司采集系统升级换代,数据和功能更加完备,为窃电的发现查出提供了直接的帮助。”解文涛介绍道。

2019年,江宁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同期线损系统上监测到横溪线是、南山线等线路线损严重异常,排除线户关系错误和采集计量装置故障等原因后,锁定了6户异常用户,其日用电情况与线损值波动高度相关。经过摸排,确定这6户存在窃电事实,考虑到治理行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江宁区供电公司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现场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由此,多起特大比特币窃电案浮出水面。

“检察官,我承认偷了电,但具体偷了多少我自己不知道。如果能告诉我这么高的盗窃数额是怎么认定的,我心服口服,也愿意赔偿供电公司损失。”审查起诉期间,其中一起横溪窃电案的被告人罗某才表示,他对窃电行为没有异议,但对窃电数额认定存疑。江宁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逐一向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详细阐明窃电数额的认定方法及标准,均沟通无果,案件审理一拖再拖。

直到《条例》实施,该案件迎来转机。江宁供电公司第一时间将《条例》作为窃电定量依据提交至江宁区人民法院,经过长达1年多的审理,2021年10月10日,法院最终判决横溪比特币窃电案成立,窃电金额372万元,判处罗某才等3名被告人无期徒刑。(严嘉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