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大型食肉动物偏少,根本就无法遏制野猪繁殖生长的数量;野猪本来又属于不能轻易伤害的国家三级保护动物,繁衍能力超强的野猪就有了喘息之机。
在野猪开始大量繁殖的时候,许多地方的野猪数量开始恢复,不少地方出现了人猪争地的局面,甚至少数地方的野猪已经开始泛滥成灾,比如四川通江县的2万多头野猪就快要达到失控的边缘。
2021年11月26日,据大河报报道河南南阳市淅川县一对农民夫妻,因为在3个月内猎杀了8只野猪,而被淅川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刑。这个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
庭审过程中,涉嫌非法狩猎案的被告人吴某表示,野猪给地里庄稼糟蹋得非常严重,导致了自家农田中的麦子损失30多亩,100多亩玉米也被吃得70多亩绝收。
饱受野猪毁坏农田之苦自己夫妻二人,忍无可忍之下才决定要灭了这些毁坏自己田地里庄稼的野猪。连续十几天,这对夫妻二人,在仓房镇清泉村某山地,多次使用电瓶、逆变器、警报器等设备狩猎野猪。
经群众举报后,接到报警的民警上门,在吴某和胡某夫妻二人家中,搜出了整猪一头,猪腿25个、猪头2个、猪蹄4个,共重224公斤已经腌制好的野猪肉。
许多网友表示,既然野猪已经在多地泛滥成灾,严重影响当地农民日常生活,至出现了野猪与人争夺生存空间的尖锐矛盾,为什么不能捕杀野猪?
何况这对夫妻捕猎野猪,是因为自己田地里的庄稼,饱受野猪的啃食踩踏糟蹋损失严重,不堪其苦才捕杀了这些野猪,为什么会判刑?
作为生物链中的一环,野生动物是生态环境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的野猪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任何人都不能私自捕猎。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私自捕猎野猪都必然会触犯法律。
在没有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南阳这一对夫妻私自使用电网非法狩猎野猪,其设施很可能会对附近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也更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人们前段时间都知道,通江的两万头野猪站在了聚光灯下,走上了猪生巅峰:三五成群的野猪,各自下山糟蹋庄稼毁坏农田。
甚至有胆大包天的野猪跑进学校,食堂,超市,理发店等公众场所,面对人群它们也敢横冲直撞。
看到这种情况,人们气得只想磨刀霍霍向这群极为嚣张的野猪。怎奈这厮身披国家三级保护动物的外衣,平常的人们也根本不敢动它们一要毫毛。
野猪已经泛滥成灾,严重影响当地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相关部门终于要动真格了,已经制订了相关对策:
在保证野猪种群资源平衡的前提下,当地相关部门可以有计划、分步骤地对致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野猪进行猎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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