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烈士遗属骆光丰荣获省政府一等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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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大会上的留影,二排左6为骆光丰)

本网百姓瞭望讯 :记者 李森 通讯员 朱熙君 浙江报道】:11月22日,是第六个“浙江省见义勇为宣传日”。在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大会上,18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获得表彰。其中,义乌市烈士遗属骆光丰受省政府一等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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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光丰在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大会上的留影)

骆光丰,男,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义乌市福田街道新塘下村村民。他有一个光荣的儿子,也是一名光荣的父亲。2011年6月,他正在服兵役的儿子骆超强在内蒙古达兰鄂洛木河为抢救一名落水渔民不幸牺牲,年仅20岁。被内蒙古军区批准为革命烈士,并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追记个人一等功,骆光丰把儿子骆超强生前积攒的3027元津贴交给部队党组织,作为他的第一笔党费。骆光丰把对儿子的思念转化为舍己救人的“大爱”,2012年,骆光丰在村里池塘救起一名89岁的同村老人;2018年的冬天,骆光丰跳入深水中救起一名5岁的小女孩;2020年8月8日,骆光丰不顾痛风再次跳入水中救起一名5岁的小男孩。骆光丰和骆超强父子两代人品德高尚,奋不顾身,救人无畏的英雄壮举在村民中广为传颂。骆光丰的先进事迹先后被金华日报、义乌商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2021年1月,骆光丰被评为“金华好人”,2月,被评为“浙江好人”,4月,义乌市人民政府给予骆光丰个人记三等功一次,8月,被评为“金华市见义勇为勇士”。“每次看到溺水的人,我都会想起牺牲的儿子”。骆光丰说,他不希望别人和他一样,承受痛失亲人的痛苦。同时,他也为儿子英勇救人的壮举感到光荣和自豪。所以,他要接过儿子舍己救人的“接力棒”,拼尽全力去救人,把这份特殊的爱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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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给予烈士遗属骆光丰一等功奖励,是对他个人的肯定,也是对烈士骆超强的告慰。他们的善良、勇敢、担当,为社会树立了榜样,弘扬了正气、传递了正能量。

【编辑: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