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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壹财信

作者:赵书涵

上交所官网最新公告显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井松智能”)科创板IPO将于12月2日上会接受审核。

井松智能是国内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提供商,成立于2007年。2020年9月,井松智能聘请了华安证券担任保荐人,在安徽证监局辅导备案。次年6月,其科创板IPO申请被上交所受理。

股东年报揭底数据异常

今年9月29日,井松智能的股东音飞储存豪掷4.65亿元收购罗伯泰克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下称“罗伯泰克”),溢价近12倍。

音飞储存也是国内先进的物流仓储设备制造商和物流自动化系统集成商,集研发、制造、安装调试及运营为一体。此次收购罗伯泰克是对音飞储存的智能仓储产品线进行补充。

早在2016年7月,在上交所主板刚上市一年的音飞储存就在智能物流仓储领域布局,以3,78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井松智能前身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27.39%股权。

2017年12月,井松智能基于登陆资本市场的战略发展,向第二大股东音飞储存发函希望其转让持有的井松智能部分股权,以规避同业竞争的风险。遂音飞储存以4,498.00万元的价格向1家私募基金及6名自然人转让持有的井松智能22.49%股权份额,保留了4.90%股权。

招股书提及,自2019年2月起,音飞储存不再被认定为井松智能的关联方。截至目前,音飞储存持有井松智能3.86%的股权。

梳理两家公司的公开资料后发现,双方披露的购销数据存在异常。

在井松智能公示的招股书中,2018年至2021年1-6月(下称“报告期”),井松智能与音飞储存均有交易上的往来。报告期内,井松智能向音飞储存采购货架650.00万元、1,921.57万元、1,192.04万元、1,179.65万元,并且音飞储存各期均在井松智能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之列。同期,井松智能向音飞储存销售智能物流系统金额分别为1,051.72万元、255.43万元、14.29万元、0元。

音飞储存则在年报中披露,2018年,音飞储存向井松智能销售商品652.56万元、采购商品1,299.62万元。音飞储存2019年年报披露,截至2018 年12月,公司转让井松智能22.49%的股权已期满一年,2019年度井松智能不再是公司关联方。所以,音飞储存在关联交易部分未披露2019年与井松智能的购销情况。音飞储存2020年年报和2021年半年报也未披露与井松智能之间的购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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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音飞储存2019年年报)

另外,双方的往来款核算也出现差异。2018年,井松智能招股书显示,其对音飞储存应付账款425.50万元、应收账款494.97万元。但是音飞储存2018年年报显示,音飞储存对井松智能的应收账面余额为665.00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33.25万元,期末应付账面余额为858.18万元。

2019年,井松智能招股书显示,其对音飞储存应付账款1,315.48万元、应收账款0元、预收款项97.11万元。而音飞储存2019年年报未披露其对井松智能期末应收账面余额、期末应付账面余额的情况,仅披露预付款项92.19万元。

2020年,井松智能招股书披露,井松智能对音飞储存应付账款1,438.92万元、对音飞储存子公司长春音飞四环自动化仓储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长春音飞”)应付账款288.00万元,合计1,726.92万元。音飞储存2020年年报披露,其对井松智能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234.78万元,另还有计提坏账准备61.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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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井松智能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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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音飞储存2020年年报)

2021年上半年,井松智能招股书披露,截至6月30日,井松智能对音飞储存的应付账款为2,253.68万元,对长春音飞的应付账款为288.00万元,合计2,541.68万元。音飞储存2021年半年报披露,其对井松智能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85.5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9.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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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音飞储存2021年半年报)

问询回复难以自圆其说

此前,曾有媒体质疑井松智能招股书中披露的与音飞储存2018年间的采购金额、采购合同金额存在矛盾,井松智能在首轮问询回复材料中作出解释,保荐机构核查相关信披不存在错误、虚假或遗漏。

不过,针对媒体质疑井松智能与客户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生益科技”)之间的销售金额、合同金额的差异问题,井松智能在首轮问询回复材料中的解释似乎难以自圆其说。

根据首轮问询回复材料,井松智能解释了2019年和2020年造成差异的原因。

2019年,井松智能与客户生益科技已经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为3,170.14万元(含税),均来自与生益科技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陕西生益”)签订的三份合同,2018年8月1日签订的合同在2019年确认收入2,935.14万元(含税),2019年4月23日签订的合同在2019年确认收入53.00万元(含税),2019年5月15日签订的合同在2019年确认收入182.00万元(含税)。以上三份合同针对同一个项目。

但是井松智能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第一版招股书第157页介绍“上市公司或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向公司采购设备和系统单笔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合同”部分,井松智能在2018年8月1日与陕西生益签订关于“高新区二期项目自动化仓储系统及其外围设备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3,136.00万元(含税),这份合同前后存在的200.86万元差额是还未确认收入造成的吗?2019年5月16日,井松智能与陕西生益签订金额为182.00万元(含税)的合同,合同金额与前文一致,但是合同签订日期相差一天,这是笔误还是信披出现的遗漏?

2020年,井松智能确认收入的合同主要来自与生益科技子公司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生益”)签订的两份合同,2018年11月23日签订的合同在2020年确认收入4,169.31万元(含税);2020年12月28日签订的合同在2020年确认收入265.00万元(含税),此合同是增补合同。两份合同在2020年合计确认收入4,434.31万元(含税)。

井松智能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第一版招股书第157页介绍“上市公司或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向公司采购设备和系统单笔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合同”部分显示,2018年11月23日,井松智能与江西生益签订关于“自动仓储系统设备与厂内物流供货设备”合同,合同金额为4,280.00万元(含税),这一数据与前文提及的合同金额相差110.69万元,是因还未确认收入造成的吗?而265.00万元(含税)的增补合同却没有出现在井松智能披露的“上市公司或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向公司采购设备和系统单笔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合同”的列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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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2021年6月29日公示的招股书)

对比井松智能与客户玫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玫德集团”)签订合同的信披,关于临沂三期建设项目,井松智能披露了四个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2020年5月13日,玫德集团下属的玫德集团临沂有限公司(下称“临沂公司”)与井松智能签订金额338.00(含税)的合同,采购铁水输送线系统。其后,又于2020年9月14日,临沂公司与井松智能签署金额131.00万元(含税)的铁水输送线系统增补合同,采购冶金葫芦。井松智能是信披玩“双标”还是出现了遗漏,在此处忽略了客户江西生益的金额达265.00万元(含税)的增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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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2021年6月29日公示的招股书)

2021年11月25日,上交所公示了井松智能的招股书(上会稿),《壹财信》发现招股书页数较上一版进行了缩减,也删去了关于“上市公司或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向公司采购设备和系统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的相关内容。

董秘参股公司沿用企业商号

截至本次发行前,井松智能拥有两家控股子公司和一家分公司。报告期内,井松智能退出了对两家参股公司的投资。

其中一家参股公司是北京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井松”),成立于2016年3月23日。在北京井松成立初期,井松智能曾是控股股东,出资占比为51%,另外四名自然人股东是何新征、郑冠林、程诗斌、陆洋,均是2015年从井松智能离职的销售人员。井松智能设立北京井松的目的是为公司打造一个销售平台,承接智能物流系统项目。

2016年9月,井松智能转让持有的北京井松部分出资额给朱祥芝,出资占比降至33%,朱祥芝的出资占比为18%,当时在井松智能任职财务经理。

由于北京井松的运作未达到预期,井松智能2018年1月退出。截至目前,前员工何新征成为控股股东,出资占比为95.70%,另外四名股东朱祥芝、郑冠林、程诗斌、陆洋的出资占比为1.80%、1.50%、0.50%、0.50%。朱祥芝目前在井松智能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多个职务。

报告期内,北京井松实现营业收入482.76万元、68.97万元、335.59万元、144.27万元,净利润6.41万元、-14.06万元、14.34万元、-1.0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北京井松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自动化设备销售收入。但是井松智能及子公司未与北京井松发生业务及资金往来。

《壹财信》研究中发现,合肥天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天特”)的部分股东与北京井松的部分股东重名。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合肥天特成立于2013年7月31日。2017年8月22日,合肥天特的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股东由张艳、何新征二人变成张艳、郑冠林、何新征三人。郑冠林、何新征二人与北京井松的两名股东重名。

同一日,合肥天特的经营范围进行扩充,也是聚焦在智能物流赛道。股东同名是巧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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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井松智能曾参股的另一家公司,杭州智行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智行达”)在成立初期使用的公司名称为“杭州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间也在2016年3月。井松智能出资占比达51%,其余股东则是方曾兵、朱守俊、冯官鼎、林森、周鲜宏五个自然人。上述五人当时在井松智能做销售工作,之后陆续从井松智能离职。

井松智能设立杭州智行达是为其打造一个销售平台。因杭州智行达发展不理想,井松智能出资占比逐渐降低,2019年12月转让出资退出。目前,杭州智行达的股东只有方曾兵和朱守俊两人。2021年3月29日,杭州智行达还进行了公司名称变更,不再使用“井松”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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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井松智能曾经参股的两家公司显然“不同命”,北京井松依然可以冠着“井松”商号,会不会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场景呢?

面对即将来临的上会大考,上述井松智能的信披工作或应该引起关注,《壹财信》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