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这个离婚证明书方便携带也方便保存,同时保护了个人隐私,有了这个证书,我办事能少跑好几次冤枉路!

11月29日,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从锦江法院民四庭领取到一份特殊的“离婚证”。

这是锦江法院向当事人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进一步凸显了家事审判的人性化、专业化。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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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明书》记载当事人身份情况、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婚姻关系依法登记的时间以及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等必要证明信息,隐去了裁判文书中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内容,功能相当于协议离婚中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明,当事人持《离婚证明书》即可到相关部门办理户籍登记、再婚等事宜。相比以往“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的方式,《离婚证明书》不仅方便保存,而且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持裁判文书和生效证明到相关单位办理手续时不得不公开个人隐私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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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充分保障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是深化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需要,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和情感利益,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

供稿:民四庭

编辑:审管办(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