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年末,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库尔勒市多个社区开展见义勇为表彰会,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鼓舞和激励全社会积极发扬见义勇为精神。

7月5日,梨城市民仉捷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跳楼群众,事迹突出被库尔勒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11月26日,建设街道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仉捷。

会上宣读了仉捷的事迹简介,为他颁发荣誉证书。仉捷说:“作为一名社区干部,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情,我相信当时的情况不管谁看见了都不会袖手旁观,都会有所行动。”

11月28日,梨香街道联合梨香派出所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玉苏普江·吐尔逊召开表彰大会并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

3月8日,库尔勒市公安局梨香派出所接群众报警:一位老人在新安路杜鹃河木桥下方落水,情况危急。民警玉苏甫江·吐尔逊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看到由于堤岸较高,老人站在过胸的水中无法脱身。当时天色将暗,室外温度较低,老人已冻得脸色发青。玉苏甫江·吐尔逊没有犹豫,立即跳入水中,在岸边队友的配合下成功将老人营救上岸。整个营救过程只有短短的4分钟。

3月20日,正在执勤的玉苏甫江·吐尔逊听到一名男子呼救:“有人落水了!”。玉苏甫江与同事迅速到达现场,发现河中有一女子正在挣扎,但因堤岸光滑,没有着力点,落水女子渐渐被水流带向河中央。玉苏甫江没有时间多做思考,跳入河中,一边安慰落水女子,一边施展营救。落水女子被救起后,玉苏甫江和同事将其带往医院检查,并无大碍。

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工作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倡导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载体。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人员,彰显他们的英雄事迹,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就是要通过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深深地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扎实推进群防群治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库尔勒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冯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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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春梅

审核李洁

监制:蔡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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