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作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有助于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为强化市场主体商业秘密保护,杭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走访、座谈交流、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全旗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状况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商业秘密保护认知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总量偏少。杭锦旗现有10824户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各类企业2653户,个体工商户7532户,专业合作社639户),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3户,分别占市场体和企业的0.12%和0.49%。
(二)商业秘密保护认知水平偏底,保护措施的不完善。在接受调研的高新技术企业中,70%的企业表示“知道什么是商业秘密”,而其余30%的企业对商业秘密的概念表示“比较模糊或不知道”。大多数的企业持着“重市场经营管理,轻商业秘密保护”的传统观念,没有对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明确界定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缺乏保护观念,防护措施做的不到位。
(三)企业管理人才严重缺乏。商业秘密的保护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高级管理人才,了解掌握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侵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保密合同、泄密途经,救济途径等各方面的内容及法律法规知识。而调研发现,绝大多数企业未建立一支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先进科学技术的人才队伍,现有管理人员不具有这方面的知识,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事件,便处于十分被动的位置,取证难,维权更是难上加难。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对策
(一)鼓励发发展壮大各类市场主体。针对全旗市场主体总量少,规模小,产业单一等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引导和服务,组织引导个体私营经济调整好产业结构,进行产业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进行企业的整合和发展,主动为企业维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发展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旗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同时以商业秘密保护任务相对比较突出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执法整治,查处和打击侵权行为。
(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个体私营企业家队伍。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市场主体面临的发展环境,日趋复杂。因此,应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培训,争取在短期内提高企业主体的整体素质,提高其自身法制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保护商业秘密的能力。
(三)坚持主动防范原则,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机制。企业要树立明确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在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员参与,建章立制,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作用及泄密的严重后果,明确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对企业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及时确定其保密级别、加盖保密章,予以存档或销毁,同时应制定出企业相应的文件管理、借阅、复印、销毁办法,以及外发文件的审阅办法。
(四)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企业要成立专门部门,并专人负责商业秘密的认定,保护措施的开发与实施,建立完善符合实际情况的商业秘密保护的规章制度,同时与涉密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相关人员在商业秘密保护上的责任,形成一套正规、高效,完整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撰稿:乌东图雅
编辑:郭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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