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尉氏县人民法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迅速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高效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及时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刘某与师某一案,经尉氏法院审理判决,师某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刘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9339.99元。到达期限后,师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全国数字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师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根据财产反馈结果,被执行人师某银行账户内有足够履行判决的存款。执行干警随即约谈师某,经过干警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师某同意由法院立即扣划其银行账户内存款用于偿还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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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法院积极顺应互联网经济日益发展的趋势,创新推进执行信息化,提升执行现代化水平,着力丰富执行手段,全力深挖财产线索,最大限度保障执行兑现率,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陈光耀 李晨光)

供稿:尉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