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武汉发生的房闹被拘事件还历历在目,11月份许多地区又迎来了房价下跌的消息,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房价继续跌下去,老业主的利益该如何保障?首先这三件事一定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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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房闹”

房闹是指因房价下跌太多太快,引起老业主们不满而集体闹事的行为。从个人利益出发设身处地地想,房闹情有可原,毕竟谁也不想辛苦大半辈子攒钱买来的房子,一夜之间价值大幅缩水。但从社会层面来看,房闹是没有契约精神的表现,毕竟买房合同是在买卖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购房者自签订合同的那一刻起,就代表接受了房价会涨会跌的事实,不能房子升值就暗自窃喜,房子贬值就找开发商的麻烦;房闹也会影响社会治安,“武汉房闹”开了拘留闹事者的先河,以后发生此类事件,国家治安部门只会严惩不会放任,以闹分配不合理,房闹解决不了业主利益受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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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急于抛房

首先在房价下跌时,购房者高进低出卖房一定是亏本的;其次买房是一个家庭的大事,购房者在选房时一定经过了比较择优,才入手了现在的房子,这说明不管是周边配套还是地理位置,房子一定有其优势,如果业主只是因为房价下跌就卖房,那么就失去了享有房子优势的资格,如果未来想选购同等条件的房子,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受“买涨不买跌”思想的影响,房价下跌时房子不易出手,大家都害怕房价继续下跌自己沦为“接盘侠”。二手房本身也有剩余产权年限短等缺点,在房产交易市场中竞争力不足,当一波又一波看房者走后,房主的心理压力也会倍增;最后如果要出售的是未还完房贷的房子,交易中牵扯的手续比较多,也会产生一些交易费用,总之既麻烦又费钱。所以房价下跌或暴跌时,业主最好别着急于抛房,继续观望也许房价还有上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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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直接断贷

断贷是最不可取的方法之一,发放贷款和还贷是银行与申贷者之间的事情,而房价是开发商降下来的,所以无论房价再怎么跌,该还的贷款一分也不能少。如果随意断贷,首先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但影响以后贷款,而且情况严重者还会影响出行,甚至影响子女;其次如果恶意拖欠达到一定期限,将要缴纳高额罚息;最后如果银行申请法院介入,诉讼费也要自行承担,法院还可能对房子进行拍卖,断贷者可谓是“钱房两失”。

所以老业主要理智对待房价下跌,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利益,更不要在情急之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