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妻子被好朋友调戏了,不但讨不回公道,反而因为自己动刀伤人,面临刑罚。

12月2日,记者了解到,悲剧的男子宋某某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已上诉,二审还未宣判。

男子宋某某是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生于1982年,小学毕业,很小便出来打工了。在河北霸州市务工期间,宋某某与工友强子成为了好友。

今年1月15日,宋某某和妻子,强子等人一起吃饭,没曾想强子突然出言调戏了宋某某的妻子,还出言辱骂其父母。宋某某的妻子心中不快,拿起桌上的木筷扔向强子,随后两人发生言语争执。强子恼羞成怒,掀翻了三张饭桌,骂骂咧咧地离开现场。

次日,同单位的人邀请宋某某吃饭,没想到强子也在,两人因为之前的事情发生口角,随即扭打起来。

强子出饭店拿了一把砍刀返回,说要砍死宋某某。

众人见状,急忙将刀夺下。

就在2人撕扯过程中,强子捡起地上的石头冲向宋某,宋某准备去抢好友手上拿着的刀时,刀子往上一抬,不小心刺到强子颈部,导致其大量流血。

案发后,宋某及时报警并开车将强子送医抢救,但遗憾的是,强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2021年1月17日,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宋某某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

2021年5月6日,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向廊坊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7月27日,廊坊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受害人家属39982元。

目前,宋某某及其家属已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宋某某的妹妹说:“我们没有要逃避罪责的意思,哥哥的行为确实导致了强子的不幸死亡,给两个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哥哥也应该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但一审量刑明显偏重,希望二审法院能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作出客观公正的判决。”

对此,不少网友也表示判决有点重,应当尊重事实,整件事是因为这个强子引起,刀也是他拿来的,负主要责任,不能因为他死了,就把主要责任归咎过失杀人者!

都知道朋友妻,不可欺,十多年的朋友了,还能干出这种事,说明他心里就没把对方当成真朋友,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早在2014年3月,在海南三亚也有一起类似案例,陈先生带着新婚妻子在某建筑工地工作。某日,同工地的周姓木工等4人趁着酒意,对陈先生的妻子言语动作调戏,并辱骂围殴他。陈先生为保护妻子,在反抗过程中,慌乱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向4人挥去。

折叠刀在混乱中刺中其中一人,使其休克死亡,另3人则是受到轻伤。案件经检查机构提起公诉后,法院最终认定,陈先生正当防卫无刑事责任,且不承担民事赔偿。

同样是妻子遭人调戏,两起案件的判决却是天壤之别,一个是无期徒刑,一个是无刑事责任。虽说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但案件中的强子无故调戏她人,随后还态度嚣张挑衅,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希望法院能够从实际出发,综合全案情节,以宽服民,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处罚。

冲动是魔鬼,我们在生活工作学习中都会遇到一些意外的事情,这时需要一个健康的心态去处理问题,保持清晰头脑,控制情绪最为重要,切忌头脑一热,做出过激行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时想回头也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