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倾心调解 化解离婚纠纷千千结

“感谢法官帮我争取了探望权”,简单、朴实的话语背后是原告最真诚的感谢。近日,清丰县法院民事速裁团队赵瑞娜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探望权一度陷入僵局的离婚案件。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于2009年底相识,婚后两人育有一儿一女,但婚后不久双方便各自外出打工,相处时间短,彼此沟通少,夫妻感情日益淡薄,双方曾多次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未果,被告见原告多次闹离婚,对原告更是不管不问,并拒绝原告与孩子联系,导致夫妻间仇视加深。原告刘某于2020年诉至清丰县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一年后,刘某见夫妻感情未有起色,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依法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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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赵瑞娜受理该案后,第二天便与被告取得了联系,被告同意离婚,但称原告外出打工后很少回家,多年未见孩子一面,跟孩子没有感情,孩子已经忘记了原告,坚决不同意原告享有探望权。赵法官考虑到原告在广东省深圳市,来往不便,便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进一步了解双方矛盾点,对双方进行劝解,然而由于双方一直未能就房屋分割及子女探视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不愿再继续协商,调解失败,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但赵法官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将被告约至法院,通过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从法律方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了,为其释明法律关于探望权的相关规定;同时从情理方面劝解被告,儿女是双方的孩子,原告作为母亲对儿女也有抚养义务,对儿女也有万般不舍与想念,不让母亲和两个孩子见面,不仅伤害了原告与儿女的感情,也会让儿女成长中缺失母爱,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逐步扭转了被告的认识。最终,双方互相作出让步,原告自愿放弃房屋中应得份额,两个孩子均由被告抚养,被告自愿放弃应由原告承担的抚养费,原告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周日探视两个孩子。该案最终调解结案,取得了双方当事人满意的良好效果。

来源:清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