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启用电子监控自动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违法行为发生,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1年12月10日0时启用4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大货车闯禁行、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非机动车道、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子监控设备名称及位置 :

1、德州临邑为民路与盘河大街交叉口电子警察。

2、德州临邑为民路与盘河大街交叉口卡口。

3、德州临邑汇丰大街与恒源路交叉口南卡口

4、德州临邑仿古路(广场大街-兴隆街)单行道卡口。

请 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临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