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5日消息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据了解,2021年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共计72项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3项,水平评价类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3项。

从具体变化看,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乡村兽医资格、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精算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病诊断医师等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

优化后的目录与2017年相比,职业资格减少了68项,削减49%。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央广网发)

据了解,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方面,变化主要体现为“两退一进”:

一是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外,73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退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在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人社部门已不再承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具体实施工作。

三是涉及人员资格的行政许可事项作为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纳入目录,新增了“危险货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等准入类职业资格。

对于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否会影响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效力是否相同?原先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有效?等问题,人社部表示,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

2020年7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