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四个全国“宪法宣传周”和上海市第三十三届“宪法宣传周”。为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连日来,区城管执法局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近日,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南步办开展了“户外广告有标准、违规设置不可取”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户外广告等户外设施设置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通过政策宣传、现场答疑、派发宣传册等形式,城管队员和商家面对面普法,南京路步行街的商家们充分了解到,作为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者所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记者获悉,今年,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城管执法为民”为主题,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的同时,重点宣传“户外广告”“生活垃圾分类”“身边的民法典”等和企业、社区、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将宪法宣传活动与城管执法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
记者 / 王月华
编辑 / 孙超慧
图片 / 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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