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何家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吴家窑煤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两矿停产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对两矿矿长在考核记分的同时,将二人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11月14日至15日,省应急管理厅对山西怀仁中能芦子沟何家堡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怀仁峙峰山吴家窑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及违规外包等重大安全隐患,责令两矿停产整顿并给予经济处罚。同时按照《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对何家堡煤矿矿长司永记24分对吴家窑煤矿矿长杨虎城记15分,责成主体企业将二人调离矿长岗位,3年内不得担任煤矿矿长

市应急管理局、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煤矿企业要盯牢直接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盯紧瓦斯、探放水、巷道贯通、火区封闭和启封等关键环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煤矿主体企业要压实安全责任,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对所属煤矿必须“真管”,对煤矿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对煤矿上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制定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严禁超过煤矿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各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尤其是存在“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严厉处罚。

来源:朔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