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网文作者:doctor,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图片源自网络侵删
声明:本文为小说,内容都属虚构,包括地名、职业、机构等等,皆是文学创作,请勿对号入座。
1993年2月2日,广东省英德市英城镇。
当地村妇林银英今天下午就出门了,虽然需要照顾两个孩子,但她仍然需要上山去砍柴。此时,她身上背着自己的小儿子,一只手拉着大女儿,肩上挑着一捆茅柴正在艰难的下山。
让她没想到的是,一双罪恶的眼睛早已经盯紧了她!
眼睛的主人尾随其后,见四处无人,冲到她身后,用手中的铁锤猛击林银英的头部,林银英猝不及防当场倒地,之后此人又用铁锤将其幼女击倒。
然后,他将林银英背上的男婴解了下来,将林银英拖至旁边的林子里。
此时,男婴和小女孩都清醒着,两人都发出撕心裂肺地嚎叫,他见状又返上小路,用自己随身携带的篾刀对两个小孩头部乱砍,导致男婴当场死亡,小女孩当场晕厥(后救活)。
之后,他再次回到树林,见林银英的眼睛尚在转动,就掏出小刀割断了她的咽喉。此时,他兽性大发,居然试图对林银英进行奸尸,然而由于心情太过紧张没有成功,在体外射精后,他用随身携带的雨布包裹好林银英的尸体,仓惶逃离了现场。
过了一段时间,已是七八点钟,有当地人路过案发地时,发现倒在血泊中的男婴和幼女,连忙报案,警方赶到后才发现林银英尸体。
杀死两人重伤一人,这是非常恐怖的凶案。
英德市委副书记兼公安局长赖民儒及副局长梁定养、朱光冕等同志,亲率刑警大队、英城分局数十名侦技人员,连夜赶赴现场,指挥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工作,并采取措施在各交通要道和主要路口设卡查缉,注意发现可疑人员。
现场就地成立专案组,经现场勘查认为:从尸体姿势及现场所处位置分析,案件性质应为强奸杀人;但由于阴道未发现精斑,且凶手手段凶狠,连小孩都不放过,加之案犯自带工具明显是有备而来,作案后又弃工具于不顾,可能是报复杀人后伪造强奸现场;而从现场地处位置偏僻等情况分析,可排除流窜作案。
据此,将侦查范围划定在现场附近方圆几公里的乡村、水泥厂、石场、地质队、修理档等有可能拥有作案工具的单位,围绕作案工具和死者的关系人进行逐一排队摸查。
警方在现场还发现了重要物证,那就是凶手用来包裹林银英尸体的雨布上留有了指纹。
经调查,未发现死者林银英及其亲属与人有较大仇怨,即使个别与死者家人有矛盾的,也因不具备作案时间而被排除。
经对侦查范围内的17至50岁男性及现场周围一带的精神变态者开展历时3个多月的摸查,排出17名嫌疑对象后,又因不具备作案时间和条件而被逐一排除。至此,侦察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然而,就在这时,又一起凶案发生了!1993年5月18日7时多,英城镇矮山坪管理区村。村民邓松娣正在路上行走,生活不易,她走的也很快。
当她经过一树林边的小路口时,便开始上坡,速度自然慢了下来。就在此时,一个黑影从她身后冲了过来,用斧头朝其头部乱砍,邓松娣当即昏倒在地。
黑影再将其拖到树林中,之后转身回到小路上,用土掩盖住了路面上的血迹,又把邓的自行车推入树林。
等这一切做好之后,他再把邓松娣拖入树林更深处,见邓松娣未死,便掏出小刀割断其喉咙,之后开始惨无人道地奸尸行为。等他发泄完兽欲,便带上斧头骑上自行车逃之夭夭了。
到了中午时分,邓松娣的家人还不见她回来,再一想之前有女人走山路时被杀害,顿时慌了手脚,连忙出来寻找,没想到这一早就发现了邓松娣的尸体!
很快,公安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和走访。他们结合“2.02”案分析,认为:
第一,作案时间均在白天;
第二,作案地点均是在城郊野外小路有树林的偏僻场所;
第三,侵害对象都是单独在外的年轻女子;
第四,作案手段都是先打击头部,后切割颈部;
第五,现场均有奸尸现象;第六,现场均有遗留的作案工具或物品,因此决定两案并案侦查。
在现场调查中,警方发现有群众反映,案发前一连几天及案发当天,有一个年龄在28岁左右、身高约1.67米、身材瘦长、尖下巴、鹰钩鼻、短头发,身穿长袖花格衫、黑长裤,骑一辆26型男式自行车,车尾夹一只长型纤维袋的男青年在现场附近转悠,形迹可疑。
根据群众反映的这一情况,侦破组决定调整侦查方向,扩大侦查范围,围绕出现的穿长袖花格衬衫的男青年和现场遗留物,在整个英城北部逐户逐村地开展“以物找人,从人到物”的排除摸查
但就在警方紧锣密鼓地开展侦破工作时,又发生了一起血案!
1993年6月25日8时多,英城镇长岭区车公陂村,10点钟左右,村民黄秀珍背着自己的小孩,赶着牛往树林里走去,当她来到比较荒僻的地方之后,早已经隐藏在她身后的黑影冲了出来,用斧头将黄秀珍砍倒,随即用小刀割断其喉管,然后解开其背着的小孩,将黄秀珍的尸体拖入丛林中。
此时黄秀珍的小孩吓得哇哇大哭,黑影又回身用斧头将小孩砍死,再对黄秀珍进行奸尸,然后带上斧头骑车逃离现场。
又发生了一起杀人案!而且又是大人孩子双双被害!至此,连发三起案件,有五人被害,英德群众的愤怒达到顶点,说公安机关是“吃干饭的”言论不绝于耳。
面对空前压力,侦查员感到有些喘不过气来,但他们现在没有任何退路。
在“6.25”现场附近,有一个姓吴的居民反映了重要情况,他说自己于案发前半小时在现场处曾看见一名和警方描述的“5.18”案发现场附近那名男性青年的特征十分相似的人,在现场附近劳动的群众也反映案发前几天有同一特征的男青年在现场一带活动。
根据这一情况,侦破组决定将三宗并案侦查,并进一步认定是本地人作案,同时再次调整侦察范围,将重点由英城镇西北部移至西南部的旧城下街、裕光地区。随后,英德警方又请来广州市公安局十一处的技术员,根据目击者提供的案犯特征进行画像。
之后,侦察小组实行侦察责任制,任务明确到人,紧紧围绕遗留物和案犯特征,进行逐户逐人的地毯式摸查。
6月28日,下街侦察组在调查中得知,本地居民温锦雄曾在“6.25”案发前一连几天,身着长袖花格衫和黑长裤,头戴草帽,肩挂水壶,骑26型男式自行车,车尾夹一长型塑料包,往现场方向去了,加之年龄、体型、相貌特征与群众提供的嫌疑人特征相符,因此温锦雄被列为重大嫌疑人。
6月29日,侦察组正面接触温锦雄,并组织现场目击者进行辨认,遗憾的是,目击者仔细看了一遍,觉得不像当时见到的那个人,因此温被否认了。
专案组不甘心,又提取温锦雄的指纹与“2.02”现场遗留的塑料雨布上的指纹,以及“5.18”案死者自行车上血印指纹比对。然而,遗憾的是,指纹与温锦雄并不相符,因此将温锦雄排除,此时,派往韶关等地寻找那块塑料雨布生产厂家的人也毫无所获,侦查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然而,案件的转机居然在近一个月之后突然出现了。7月23日,下街侦察组在旧城沿江路进行排查时,居然意外发现一辆载客的三轮摩托车上的篷布,与现场遗留的塑料雨布非常相似。
通过了解车主,得知此雨布出自英城搬运站,经到英城搬运站调查,得知这批雨布在1983年9月也就是十年前,共加工205块,至1989年11月发放完毕,针对这一线索,专案组组织专门调查组对领用这批雨布的职工逐个调查,要求雨布必须逐个见面。
在调查中,警方居然意外的发现,之前已经排除的嫌疑人温锦雄的父亲温世根领用了两块雨布,其中一块竟然于春节前后不知去向,再结合其他情况,专案组又重新将温锦雄列为重大嫌疑人,并指定专人对他开展调查。
然而,经过一个多月的秘密调查,警方没有发现其他有力的证据,一时之间,警方内部对于是否再次正面接触温锦雄出现了争论。但就在这时,案犯再次出动了!
1993年9月12日上午7时多,英德市大站镇菜洲管理区下村,村西侧的菜地里女青年胡福莲正在摘茄子,就在这时,一个黑影冲了出来,掏出小刀朝胡福莲扑过去,对胡的背部猛刺,胡福莲反应很快,她一边与黑影搏斗,一边高呼救命。
搏斗中,胡撕破了黑影的衣袖,并使黑影的右手拇指受了刀伤,凶器掉在地下。黑影怕被人发觉,便在附近将撕坏的格子衫丢弃,骑车逃走了!
警方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然而遗憾的是,受害人胡福莲因受到突然袭击,慌乱中未看清案犯相貌。但警方并不气馁,而是努力寻找物证。
很快,他们在案发现场提取了鞋印一个,并拾取了带有血迹的花格衫一件,经过受害者胡福莲及附近群众反映,案犯特征与前三案嫌疑人特征相似。
警方这次又派出了警犬进行辨认,结果表明,“9.12”案件的凶手就是嫌疑人温锦雄。
但当警方找到温锦雄,问他右手是否有伤时,温锦雄却说,自己右手拇指刀伤是因为剁鱼丸所伤,且其父母证明其当天下午确实在家剁鱼丸。
加之此时警方还没有掌握到足够的物证,为慎重起见,决定对其采取跟踪与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欲擒故纵的办法进行重点控制。
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引导,温的父亲反映其家中一柄水管焊接锤柄的铁锤、一把篾刀、一块塑料雨布在春节后一直去向不明,多次追问温锦雄,他却一直推说不知道。
根据这一情况,侦察人员秘密搜查温锦雄住处,发现其一双塑料凉鞋沾有血迹,经检验与“6.25”和“9.12”案受害者血型相同,且其鞋底纹线与“9.12”案现场鞋印一致,拿到关键证据后,警方立即于10月23日将温犯收容审查。
11月9日,经过长达17天的攻心斗智,在强大的政策法律攻势和大量的证据面前,温锦雄交代了其犯事事实,至此,全案告破。
根据温锦雄交代:他长期以来渴望和女性发生关系,又受到黄色录像的影响,难以自制。
1993年2月2日中午,温犯在家拿到一柄水管焊接锤柄的铁锤、一把篾刀、一块塑料雨布、一把折合小刀及绳子等物,骑一辆26型男式自行车从家里出发,往西北方向至四、五公里远的英城镇马口管理区香山村,停车于路旁树林中,持工具在附近找杀人强奸目标。
当天黄昏,林银英身背婴儿,手携幼女,肩挑茅柴下山,温尾随其后,见四处无人,遂用铁锤猛击林的头部,并将其幼女用铁锤击倒,然后解下婴儿,将林拖至林里,见小孩叫,又返上小路持篾刀对两小孩头部乱砍,致婴儿当场死亡,幼女晕厥(后救活),再回树林,见林的眼睛尚在转,又掏出小刀割断其咽喉,奸尸时因心情紧张而体外排精后,用雨布包裹尸体,逃离现场。
1993年5月18日7时多,温犯又携带斧头,着原衣裤骑车从家里出发,往东北方向至八、九公里远的英城镇矮山坪管理区村,在一树林边的小路口,见村妇邓松娣推一自行车上斜坡,便跟随其后,至无人处用斧头朝其头部乱砍,再将其拖到树林,用土掩盖路面血迹,又把邓的自行车推入树林,然后再把邓拖入树林几米,见邓未死,即掏出小刀割断其喉咙,奸尸后,带上斧头骑车逃窜。
1993年6月25日8时多,温犯携带斧头,头戴草帽,肩挂水壶,着原衣裤骑车从家里出发,往西到六公里远的英城镇长岭区车公陂村,在一片树林附近寻找作案目标。约10时,见黄秀珍背一小孩,赶着牛往树林里去,便尾随其后,用斧头将黄砍倒,随即用小刀割断其喉,然后解开其背着的小孩,将黄的尸体拖入丛林中,见小孩哭叫,又用斧头将小孩砍死,再对黄进行奸尸,然后带上斧头骑车逃离现场。
1993年9月12日上午7时多,温犯身携小刀,头戴草帽,着原衣裤,并带上一件白色衬衣,骑车从家里出发,往东至六、七里远的大站镇菜洲管理区下村,在一片甘蔗地附近寻找作案目标。
约11时,见村西侧的菜地里有一女青年胡福莲在摘茄子,遂掏出小刀朝胡扑过去,对胡的背部猛刺,胡一边与之搏斗一边高呼救命。
搏斗中,胡撕破温的衣袖,并使温的右手拇指受刀伤,凶器掉在地下(受害人因受到突然袭击,慌乱中未看清案犯相貌),温怕被人发觉,将格子衫丢弃,骑车逃回家中。
该系列杀人强奸案从案发到破案历时近1年,在长达9个多月的侦破中,专案组从领导到全体侦察员一再受到挫折,但是他们不气馁。尤其是当案件久侦未破,社会舆论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参战干警仍以“不破案决不收兵”的韧劲,变压力为动力,全力攻坚,案件陷入困境时,局领导将参战干警分成若干侦察小组,实行小组向指挥员负责,侦察员向小组负责的责任制,将确定的侦察范围划分成若干区域,制定任务,实行全方位地毯式排查,终于发现了温锦雄。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