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之后,中国组建了清理战时文物损失委员会(简称“清损会”),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调查统计,战时我国被劫被毁的公私文物,查明有据的计有书籍、字画、碑帖等共3607074件又1870箱,古迹741处。其中仅北平市,就损失公私书籍586万册,古物2800余件,碑帖21万余件。这些只是查明有据的,没有统计的数量只会更多,尤其很多家破人亡的私人收藏的文物,更是无法统计。
作为二战胜利国,中国自然有权力讨回被劫文物,即便不能全部讨回,至少也应该讨回一部分才对。然而事实上却是只讨回107箱古籍等极少文物,其他一概没能讨回。那么,作为战胜国的中国,被劫掠的数百万件文物,为何会“近乎彻底失败”,背后有着什么原因?
1946年9月的一天,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见上图)对王世襄说:“刚接到南京来信,‘清损会’准备派人去日本,交涉赔偿文物事宜。原计划派博学精鉴的老专家徐森玉先生去,但考虑到他年老体弱,又不懂外语,必须带个翻译,这样便加大了编制。你懂英文,派你去如何?”
王世襄(见下图)被誉为“京城第一玩家”,书画、文物、玩鹰、烹饪、玩鸽、玩蛐蛐等无所不精,几乎全都精通古代纨绔与顶级文人的必备技能,是一个古今极其罕见的奇才,当时担任故宫博物院古物科科长,年仅32岁,新婚燕尔。
马衡认为王世襄可以胜任,这也没什么,真正的奇才不能看年龄,但马衡话中透露的意思是经费极其紧张,徐森玉不懂英文,必须要带一个翻译,这样会加大编制预算,而王世襄精通英语。也就是说,派王世襄赴日追讨文物,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懂英语,可以节省翻译的费用。泱泱大国,真穷到了连一个翻译的钱都舍不得的地步?
二战之后,中国百废待兴,经费的确紧张,但要说组建一个几十人的队伍赴日追讨,相信这点钱还是拿得出来的。
事实上,早在1945年年底,政府拨款500万,“清损会”拟定了一份名单,计划派张道藩等13人赴日追讨文物,包括团长1人,顶级文物专家6人,职员4人,英日秘书各1人,王世襄并不在其中。他们去日本的任务有三个:一是调查在日本的中国文物,将之编制目录;二是对在日本的中国文物提出处置建议;三是与驻日盟军总部洽谈,尽一切可能保全在日的中国文物,并使之完璧归赵。
派13人的追讨团队,不是幻想一次就将在日本的几百万计的中国文物全部追回,而是先调查清楚情况,针对性地提出处置办法,并与驻日盟军总部商量,尽一切可能追回文物。文物追讨,一直都是世界级难题,更何况涉及到几百万计的文物,因此不能说当时决策不对。
然而在1945年12月,“调查追讨团”临行之前,驻日盟军总部发来一封电报:
“目前如果派一两名专家隶属于总部联络员之下,从事工作就较切合实际。”
又有密电转告说,“只派一两个专家”是麦克阿瑟将军本人的意思,他认为“目前不便从事大规模调查活动”。
我们都知道,当时政府期待美国支持与援助,自然不敢得罪羁傲不逊的麦克阿瑟。于是,“赴日调查追讨团”计划搁浅,经费锐减到10万元。之后,中国派张凤举作为对日委员会中国代表团顾问,李济(中央博物院筹委会主任,“清损会”副主任,见下图)作为专委会委员,操办被劫文物的调查和归还事宜。
张凤举与盟军总部协商,但屡受挫折,后来在报告中说:“美国人大权独揽,且麦克阿瑟对盟国对日委员会日渐冷淡,收回古物事必须谨慎进行,希望亦不能过大。”
李济在日本奔走了一段时间,参观了一些文化研究所,并与一些日本收藏家交流,总算得到了一些线索。但盟军总部在追讨文物上毫无动静,以“北京人”头盖骨为例,这是世界知名的文物,张凤举与李济多次到盟军总部询问,但日本坚持说头盖骨弄丢了,而盟军总部似乎就“相信”了,之后没再调查,最终李济只能无功而返。
至此,追讨被掠文物的阻力已经明显体现,以麦克阿瑟为首的盟军总部根本不配合,甚至是不希望看到中国文物被追回,否则尽管李济工作是以调查为主,但也不至于一件没能追回。
“清损会”知道美国从中作梗后,重新拟定了追讨计划,但无奈经费实在太过紧张,于是在半年之后,只能派“毛头小伙子”王世襄赴日。王世襄去日本,“清损会”提出了三个目标:
首先,日本在香港劫掠一批国宝级的善本,目前已在日本帝国图书馆被发现,“必须安全回国”。之所以第一条是追回一批善本,且还用“必须安全回国”,因为这批书实在太珍贵了。
其次,各地公私上报的文物损失材料,如今正在整理,之后陆续发到驻日代表团,“须依据材料,向日方交涉,追查赔偿”。
第三,凡日本无法用原件偿还中国,或者原件已经损坏,或长期无法查清下落的,将指定日方用同类或等价的文物作“以类赔偿”。
王世襄到达日本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处理107箱的善本问题。
这批善本包括宋刊本《五臣注文选》、《后汉书》、《礼记》、明写本《永乐大典》数卷等,非常非常的珍贵。上海成为“孤岛”后,为了防止日本劫掠,郑振铎(上图)将这批善本一点点的寄到香港,准备再转寄到美国保存在美国国会图书馆,但后来因为许地山突然去世,以及日本占领香港,于是这批书就被日本人抢走了。不过,当时为了防范美国人不认账,所以每本书上加盖了中央图书馆藏书章和中英庚会的印记,而这些印记成为日方无法抵赖的关键证据。
1946年,据说中国学者顾毓琇(见下图)在东京上野公园内的帝国图书馆中,见到盖有上述印记的书籍,后来经过驻日代表团深入调查,终于在帝国图书馆地下室搜获了两万五千册古籍。随后,在伊势原乡下又起出一万册珍品,这一万册古籍是战后日本人偷偷运到乡下藏起来的。
当时报告中写道:“驻日代表团查明真相后,限令日方编造目录全部归还,共3286部,34970册,于1946年8月18日正式交接。”
然而在此之后,文物追讨陷入了绝境,而之所以这样,与当时所谓的“规定”有关。规定要求:首先,必须有确凿证据证明是在抗战期间被劫掠或被盗窃的;其次,被劫掠的文物要有完整的资料,比如名称、制作年代、形状、尺寸、重量等,甚至最好要有照片;第三,被劫掠文物的原有人,原在何处,何时被劫掠,劫掠日军的番号等。只有资料完整,驻日盟军总部才会督促日本去追查。
毫无疑问,这一规定看似合理,但实际上却忽略了战争年代的实际情况,别说当时落后的中国了,就是发达如美国这样的国家,如果遭遇日本那样大规模侵略后,也基本不可能提供如此完整的资料。比如劫掠日军的番号,但番号向来是军事机密,一般人怎能知道?即便提供了完整资料,也只是“督促日本”去追查,能不能认真查都是问题。总之,这种规定对日本大为有利,对中国大为不利。
其实,当时麦克阿瑟对日本已有“别样”感情,计划扶持日本了,自然不允许日本吃亏。而且,1945年日本计划以从他国劫掠的文物为抵押,从西方贷款换取粮食,美国资本家对此自然赞同,如果让中国追回文物,就打破了美国资本家赚钱的计划了。另外,当时在日本的美国文物商人极为活跃,怎能让中国人来破坏他们的赚钱机会?王世襄就在美国遇到过不少美国古董商人,明目张胆地交易中国文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文物追讨只能“近乎彻底失败”。
由于难以追回文物,“清损会”提出的第三条计划,即“要求日本用同类或等价的文物来赔偿”,以此逼迫日本交出文物,但最终也不了了之。
1948年,美国对日政策公开转为扶持,甚至劝说其他国家放弃对日本索赔。1949年,远东委员会召集11国表决“文物补偿案”,中国、英国、法国、菲律宾、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都投了赞成票,苏联弃权,但美国投了反对票,导致“文物补偿案”搁浅,中国对日文物索赔已失良机。之后,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对日文物追讨不了了之。
有人说,二战已经过去70年了,不用始终记着过去的历史,一切也该过去了,不需要再提了。但仅以数百万件的文物至今未能讨回来看,我们怎能忘记那段历史?
与日本大不相同的是,德国战后相对比较负责任。德国法律规定,被盗窃物品的追诉期只有30年。二战结束已有70多年,当年被抢走的很多文物,但因为已过追诉期,让很多人公然持有当年抢来的文物。为此,前几年德国巴伐利亚州准备修改法律,取消被盗窃艺术品的追诉年限,为追讨二战时纳粹劫掠的文物铺路,以展现德国的“政治良心”,以表现德国对历史问题负有特殊责任的态度。
不管德国真正的“诚意”有多大,效果有多大,至少在态度上要比日本好得多,也更容易得到二战受害者的谅解。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