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6B”汽油柴油标准实施
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移动源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得知:自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将执行“京6B”汽柴油两项地方标准,国三汽油车淘汰补助政策也将于2021年年底到期。
据悉,与现有“京6”油品相比,使用“京6B”油品汽油车颗粒物排放可下降20%至30%,碳氢化合物下降10%至15%,一氧化碳下降6%至10%;柴油车颗粒物排放可下降20%,氮氧化物下降10%。
浙江等地国五延期上牌12月底到期

今年7月1日,在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实施之前,为了缓解各地经销商国五库存压力,国内多地先后发布国五延迟上牌的政策,且规定了3-6个月的截止日期;其中,湖北、四川、浙江、黑龙江、广西、云南、贵州、上海、深圳和合肥地区将在12底到期。
太原实施新货车限行政策

太原市从12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货车限行管理措施。新的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将全市道路分为重点道路、一类区域和二类区域三类,对不同的区域道路执行不同的限行政策,并设置了8条货运通道。
具体内容如下:
1、全天24小时禁止国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II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以下不包含本数)。
2、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限制:
G4W2许广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4W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105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S302鱼黄支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
广州全天限制高污染汽车在全市通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在全市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表示:12月1日起,全天24小时限制高污染汽车在全市通行。
具体内容如下:
1、全天24小时禁止国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国III以下排放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行(以下不包含本数)。
2、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道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第一条规定的限制:
G4W2许广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4W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105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S302鱼黄支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
郑州货车通行、限行有新规
11月2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联合发布《关于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今年12月1日起试行。
对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载货汽车的限制: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各类载货汽车(运输危险品、渣土、混凝土、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微型货车、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纯电动轻型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微型厢式货车、微型封闭式货车、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除 外)、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驶入。
对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的限制: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客、货)、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且不能达标排放的柴油车(客、货),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运输危险品、渣土、混凝土、建筑物料、装饰建材物料、散装水泥、砂石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