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998年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规定,同性恋者不能参加献血,在2012年7月起,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正式实施,对同性恋献血也进行了修订,《要求》规定,女同性恋者也可以捐献血液,但男男性行为者(男同性恋者)还是不可以献血。有人就认为此规定有歧视男同性恋的嫌疑。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早期公布数据显示:
十几年前艾滋病的主要传播途径是毒品注射和性传播。其中性传播,同性传播仅有2.5%;而最近几年,毒品注射降为4.0%,而性传播所占比例达到了94.7%,同时同性性传播中的男男性传播成为最大的增长点,在性传播途径中所占比例超过27%,增长将近10倍。
专家对不同性倾向人群的调查结果表明,从传播艾滋病的角度来看,男同性恋传播几率最大;异性恋次之;女同性恋几率最小。男同性恋者的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几率较大,是因为男同性恋由于多种原因,部分人群在一定阶段存在着多个性伴侣,除此之外,因为同性之间又不存在避孕的问题,发生性行为时较少采取保护措施。男同性恋发生性行为时,因为直肠上皮弹性小,抵抗力弱,比较容易导致直肠破损,精液里如果含有HIV就很容易进入人体,导致感染。而女同性恋感染的概率低是因为她们满足性的方式比男同性恋要低的多。
如果男同性恋去献血,献血者自己不表明性取向,血站工作人员就很难从表面来判断是否是男同性恋者,这在日常献血工作中,也是一个难点。这也正是实行无偿献血的原因之一,只有这样,献血者才能相对真实地表露自己。如果是有偿献血,那献血者很有可能会为了利益隐藏自身真实情况。
男男性行为者感染艾滋病越来越多,确实增加了血液的风险。虽然现在对血液的检验的技术不断地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艾滋病存在一个窗口期问题,所谓窗口期,是指HIV最初进入人体到产生可检测出病毒抗体的时间,通常为两周到三个月,如果感染者在这段时间献血的话,是无法判断出他的血液中是否携带艾滋病病毒的。虽然目前血液的核酸检测的方法从理论上讲,可以使“窗口期”大大缩短,但是也不能做到百分之百规避风险。专家也提醒目前的检测条件下,国内外均无法消除“窗口期”的输血传播疾病风险。“窗口期”也成为了一个世界性难题,只能通过采用新的检测技术缩短,而不能消除。所以输血治疗也是一把双刃剑,目前医疗机构内奉行的总的输血原则,并不提倡过多输血,而是认为能不输则不输,能少输不多输。
因为男男性行为者是高危献血人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危献血者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显然,现在还没有“技术手段”来判断某一献血者是否是男同性恋。一般而言,性取向和性行为史属于个人的高度隐私,许多同性恋都不愿公开,在国内的社会文化更是如此。对于同性恋的偏见、歧视和恐惧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同性恋者掩饰自己真正的性取向,这就会给血液安全带来潜在风险。这是也值得人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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