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可以,但仅限于个别地区,而且必须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其他情况下也可以提前退休,但限制条件较多,并非是普遍现象,参考价值较小。
首先,法定退休年龄上的规定,以及符合“提前退休”的几种情形
退休年龄上的规定是很严格的,而且是“法定”,现行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女性职工50周岁、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女性居民60周岁。
没有特殊情况下,以上退休年龄严格执行。当然,有时候也鼓励“晚退”,比如对于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级女干部,或者事业单位中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岁退休,除非自愿申请55周岁退休。
以上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一般情况,有些情况下也是可以“提前退休”的,比如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几种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况:
比如从事特殊工种的,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且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提前退休,相当于提前5年退休;
再比如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
可以这么说,“提前退休”的适用范围较为狭窄,通常只有是特殊工种或是因工致残的情况下才能提前退休,与“低保”与否并不挂钩,而且即便是“残疾”能提前退休,也限于“因工”致残,对于城乡居民参保人员而言,因工致残无从谈起,而且即便是企业职工,倘若致残的原因不是“因工”,那么即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不能提前退休。
况且,1998年劳社部下发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提前退休的情况进行了制止和纠正,而且特别说明“严格执行法定退休年龄,制止违规提前退休行为”,在此要求下,各地在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时候都秉持着较为审慎的态度,宽松程度没有之前那么松了。
综上来说,即便一级残疾属于重度残疾、即便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在办理提前退休时也有一些“大前提”,比如残疾是“因工”、医院出具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如此才能提前退休;而至于“低保户”提前退休,则完全不符合相关规定,无从谈起。
第二,部分地区的个别参保人员,是可以提前退休的
以上讲的是大方面的“提前退休”政策,事实上关于此问题,各地有自己的一些规定:
拿山东省此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来说,山东有些地市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山东菏泽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人群而言,经申请和审核后,可以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
1,首先,必须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在此列;
2,没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3,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是一级或者二级;三四级残疾人不享受该政策。
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菏泽居民,那么可以提前5年,也就是55周岁时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
当然,这是地区政策,针对的适用人群要狭窄一些,但具有一定的参考和效仿意义,毕竟“低保”叠加重度残疾,劳动能力更弱一些、收入更少一些,提前申领养老金也可以是作为一种关怀和优惠政策上的倾斜。
写在最后:残疾人提前退休在未来有实现的可能
按照目前的人均预期寿命,我国人均预期寿命73.8岁,而残疾人是56.9岁,重度残疾人的预期寿命更是只有48.5岁,如果退休年龄“一刀切”,那么对于残疾人,特别是对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来说,有失公平,极有可能存在还没有达到领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的情况。
关于这一问题,其实早就有人已经注意到了,比如在2019年全国第三个残疾预防日来临之际,就有委员建议将残疾人的退休年龄修改到50岁,还有建议对达到一定残疾程度的残疾人,退休年龄调整到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
不过建议归建议,相关部门还要经过意见征求和可行性分析,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也许未来可以实现,算是对残疾人的一项优惠政策倾斜。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