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亮剑2021”专项行动,规范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维护长春市交通运输市场营运秩序,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的开展,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开展出租汽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12月4日、5日两天,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六大队联合长春市公安局公交分局,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绿园区大队出动执法人员88人、执法车辆20台,对长春市重点商圈出租车行业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突击整治,共查扣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车辆31台,依据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对车辆经营者处以1万-3万元的行政处罚。

非法营运车辆无法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在此,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广大乘客,“出行时请以自身安全为重,选乘有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遇到非法营运车辆,请及时拨打长春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严查快处。”

来源: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