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预计将于2022年秋在京举行。党的代表应该代表党和人民,应该在选拔过程中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和考察。

严格资格条件,党的代表必须忠于党和人民。选拔党的代表应该有具体的评判标准和选拔规则,以全方位的考察确保每一位党的代表可以善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在考察过程中,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着重了解人选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政治上不合格坚决不能通过选拔。严把人选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杜绝出现“带病提名”、“带病当选”的情况。对于党代表的人员结构,应该更加多元化,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又要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确保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代表人选;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代表。

严密产生程序,坚持按章程办事,严把流程关。首先,要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代表人选的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逐级遴选择优。其次,要做好每一级的审核考察工作,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最后,代表注意实行差额选举,确保差额选举的比例符合规定。

严肃选举纪律,从源头上确保选举工作的公平性。充分运用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对于破换选举工作的人员和组织零容忍,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保证选拔风气清明。

选举党的代表对于党的二十大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通过这次选拔可以真正选出足以代表党和人民发言的党代表,同时,预祝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