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余世鹏)12月7日,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基金”)发布公告称,以12月3日为基准日,进行年内第四次分红。

公告显示,截至基准日,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基金A份额和C份额的净值分别为1.0646元和1.0427元,可供分配利润分别为1.34亿元和44.87万元,分红方案分别为0.127元/10份基金份额和0.125元/10份基金份额。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基金成立于2017年1月,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A份额的规模为37.72亿元,截至目前该基金A份额成立以来的回报率超过了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