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的公示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传〔2021〕88号),经单位申报、各市推荐、会议评审、实地考察等程序,拟认定南京市玄武区等24家申报单位为首批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12月8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25-87798601,83421691。

联系地址:南京市龙蟠里9号(邮编:210029)。

件:拟认定首批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2日

拟认定首批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

序号

所在设区市

申报单位

1

南京市

玄武区

2

秦淮区

3

鼓楼区石城虎踞文旅休闲区

4

无锡市

梁溪区

5

滨湖区

6

徐州市

泉山区

7

大龙湖旅游度假区

8

常州市

溧阳市

9

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

10

武进春秋淹城旅游区

11

苏州市

姑苏区

12

昆山市

13

吴江区

14

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15

南通市

崇川区

16

连云港市

连云区

17

淮安市

18

盐城市

大丰荷兰花海

19

九龙口旅游度假区淮剧小镇

20

扬州市

广陵区

21

高邮市

22

镇江市

句容市

23

泰州市

兴化市

24

宿迁市

湖滨新区

END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泉山区秉承“登高望远、勇毅精进”的“泉山精神”,锚定“打造城市型经济先导区”目标,构建以“创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核心,以“景区融入文化、活动带动旅游、产业赋能文旅”为路径,以“四个文旅产业集聚区”为依托的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大龙湖旅游度假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将文旅融合作为促进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和富民强区的重要突破口,统筹整合全域资源,通过重大项目、改革试点、创新示范等方式,构建文化体验、文化创意、研学旅游、运动康养、生态休闲、会展旅游6大文旅产业板块,着力打造省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争当文旅融合发展先行区标杆。

今年8月,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价指标(试行)》及《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指南(试行)》,高邮市启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推动

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近年来,借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战略,高邮市进一步放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品牌效应,整合提升现有文化旅游资源,扩大文化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下一步将以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整体规划为引领,以项目实施为重点,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统筹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加快文旅融合发展工作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