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了普惠制,不会没肉吃

近来,一则海关总署公告在业界引起较大关注。公告说:“12月1日起,对输往欧盟成员国、英国、加拿大、土耳其、乌克兰和列支敦士登等已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国家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对此,立即有人说,这下中国企业要“遭殃”了,出口到这些国家的货物,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了,有些企业可能要活不下去了。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中国企业是否真的因此就要“遭殃”呢?

要说影响一点没有,也不实事求是。一项政策的取消,无论是正面影响还是负面影响,都会有的。特别是普惠制这样的政策,都是对双方能够带来积极效应、互惠效应的。如果取消,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影响。但是,因此就认为中国企业要“遭殃”,实在是有点耸人听闻了。

众所周知,普惠制是发达经济体给予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等关税待遇,但是,这个待遇,并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发展中国家也会相应给予发达经济体优惠待遇。在这个待遇中,给惠国可以根据受惠国的发展情况等,适时取消,适时调整。也就是说,此项制度出台后,并不是一成不变,也不是永远只会给发展中国家带来好处的。发达经济体可以适时取消对发展中国家的普惠制待遇,发展中国家也可以主动不享受普制待遇,不给发达经济体提供相应的优惠待遇。

截止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还有澳大利亚、新西兰、挪威等3个国家。尤其是澳大利亚,与我国的贸易争端、经济矛盾那么激烈,两国关系也已经降到冰点,为什么澳大利亚至今没有取消我国的普惠制待遇,说到底,就是此项制度带来的不只是澳大利亚给予中国货物优惠,也会给澳大利亚带去更多的优惠和实惠。不然,按照与澳大利亚目前的关系,澳大利亚早就出手了。这就叫互惠互利,而非单向恩赐。

虽然发展中国家主动取消普制待遇听起来有点可笑,但并不代表这种可能是没有的,是完全取决于发达经济体的。一定条件下,发展中国家也能被动变主动,只是,概率相对小一些罢了。因此,在普惠制问题上,中国并不需要完全被动接受发达经济体的安排。早在若干年前,欧盟等国家就已经取消了我国货物的普惠制待遇,中国企业实际早就已经经历了这样的“影响”。此次的所谓32国取消中国货物普惠制待遇,只是收个尾罢了。收尾结束,也就意味着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已经完全切断了原普惠制方面的相互优惠。如果要继续享受优惠待遇,就必须通过其他方式,如自贸协定、单边合作等,从而以新的方式进行合作与共享。

这也意味着,卸下普惠制的“装束”之后,只要有需要,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还能找到新的合作方式、优惠方式,可以选择更多符合双方利益的优惠形式,而不一定非要依靠普惠制。如此,也会给中国企业更多选择、更多适应国际贸易变化的机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中国相关企业来说,由于普惠制的取消,或许会在短时间内对企业产品出口带来一定影响。但是,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企业要想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单纯依靠政策优惠、劳动力廉价、环境损害等是没有前途的,而必须要依靠技术创新、产品升级、管理提升、品牌培育等来达到目的。也只有内涵式发展、内涵式提升、内涵式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才会越来越强。依靠政策维持的竞争力,是缺乏应对市场风险能力的,是经不起风浪的,是温室里的花朵。只有那些主动投入竞争大潮,主动接受挑战的企业,才能经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才能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

实际上,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企业已经经历过很多考验。取消双轨制、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市场经济,从闭关自守到对外开放,从纯国有体制到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从廉价劳动力消失到资源消耗要求越来越高、环境承载能力下降、土地等要素资源日渐紧缺,等等。取消普惠制,只是各种变化中的一种,且不是最严重的那种,自然,中国企业完全有这样的消化能力和承受能力、适应能力,不用担心中国企业会“遭殃”。

倒是取消普惠制后,相关国家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在价格上可能要高出一些了。因为,在没有取消普惠制时,中国企业可以把一部分的优惠待遇转化成所在国居民的消费福利,现在,普惠制取消了,中国企业给予所在国居民的优惠也自然而然地取消了,消费的负担会加重。因此,如果不能与中国建立新的贸易合作关系,相关国家的居民消费也会受到一定影响,这是不可避免的。中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说是价廉物美,相关国家的居民普遍认可。没有了中国生产的商品,很多国家不可想象。在这样的情况下,普惠制的取消,带来的不只是对中国企业受影响,也是对相关国家企业和居民的影响。这是非常辩证的关系,也是十分正常的贸易关系。

正如中国古话所说,“死了张屠夫,不吃混毛猪”,没有了普惠制,一定有更多新的形式,贸易关系也会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