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11处

斑马线机动车未礼让行人

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各位交通参与者: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动态交通秩序,提高机动车文明通行,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规范开车,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启用11处斑马线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电子抓拍设备。对机动车在斑马线上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本通告自2021年12月8日起,通告时间为10日,通告结束后,对机动车在斑马线上未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附:11处斑马线机动车未礼让行人抓拍点位表

特此通告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1年12月8日

未礼让行人公示点位

1、南排道与少先路(包钢十三中门前)

2、林荫中路与前进道(一附院东门)

3、三八路与友谊大街(明日星城安景苑南门)

4、林荫路与友谊大街(包钢十小门前)

5、团结大街与迎宾道(国药北方医院门前)

6、民族东路与青年路(路口北斑马线)

7、青山路与建华路(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南门)

8、莫尼路与阿尔丁北大街(香林美地北门)

9、白云鄂博路与莫尼路(包钢十五中西门)

10、西脑包大街与巴彦塔拉大街(百家利门前)

11、富强南路与富林路(南壕村东门)

来源: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