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居民反映,黄岛区建邦听海小区为新建小区,2016年首次交房,但是开发商未将供水供电配套设施费交给供电供水公司,而自己建设的水电配套设施却没按一户一表来建设,没有通过验收,无法移交专业经营单位。而移交必须进行改造,光一个电改造费达到3000万元。

12月8日,灵山卫街道对此回应表示,建邦听海小区在建设施工时,采用“转供电”方式,小区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根据相关规定小区“转供电”改“直供电”需由申请方出资,按照国家电网现场勘查后制定的改造方案自主进行施工、设计、物料等的招标,在改造项目完工后,由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进行移交管理”。

因该小区整体交付后,供电设施设备的产权为全体业主所有,移交改造的费用需要全体业主承担。同理,小区供水也实行总表制,水费由物业公司代收。要实现网上缴费,同样需要对小区供水设备进行改造,改造费用需由业主承担。下一步,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已要求物业公司及时关注业主用电、用水情况,提前提醒剩余电量、水量少的业主及时充费,避免发生业主夜里停电、停水或者因工作日上班无法充值的问题。

同时积极了解业主需求,如果多数业主出资改造移交水电意愿强烈,及时对接相关单位申请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