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教育和体育局、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在山海关公安分局高建庄派出所举行山海关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中心揭牌仪式。

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金英、山海关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韩旭、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副局长贺亚威、高建庄派出所所长沈永卓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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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英与韩旭共同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中心揭牌

山海关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中心是秦皇岛市首家从事教职员工信息查询、共享工作的机构。中心设立旨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的入职管理,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将违法犯罪、失德人员隔离在教职员工队伍之外。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从事未成年人教育服务的单位或者部门,招录、聘用或者以劳务派遣方式聘请的老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涉罪信息查询,重点查询入职教职工是否存在强奸、猥亵儿童等性侵害犯罪记录等,有记录的一律不得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同时明确,未对教职工涉罪信息进行查询或查询有相关犯罪记录仍录用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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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印发《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按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强化对拟招录人员犯罪记录、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坚决清理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为未成年人保护构筑一道“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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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正在对教职工入职信息进行查询

下一步,三部门将全面部署开展教职员工入职犯罪记录查询工作,确保入职查询制度在山海关区教育系统全覆盖,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让孩子在法治晴空下健康成长。

(文字:刘岩俊 孙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