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筏子15架,渔网62张(长6000余米),轮胎9个,地笼23个,网兜、草排58个……12月9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滇池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昆明市三瓦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对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收缴的违禁渔具进行集中销毁。

机动筏子、地笼、网兜、草排……昆明警方集中销毁一批违禁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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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筏子、地笼、网兜、草排……昆明警方集中销毁一批违禁渔具

对收缴违禁渔具进行销毁

销毁现场传来股股鱼腥味,不断扬起阵阵尘灰,工人们正在不停作业,对这批收缴违禁渔具进行压实、破碎。

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刑侦大队长王榕告诉记者,“这批渔具是由公安机关与其他多个机关部门联合执法缴获的,由于部分违法犯罪分子常选择凌晨或深夜出来作案,警方在靠近村落、水域宽广等非法捕捞常见地安排守点巡逻,抓现行。通过此次集中销毁,希望进一步加强对广大群众在生态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醒大家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生产性捕捞,尤其是采用非法违禁渔具如地笼等,这些工具对水域生态会造成破坏,危害生物多样性,另一方面,对人身安全也可能造成危害。”

在被销毁的这批渔具中,有23个地笼。可能有人会问,这种普通、常见的捕鱼工具,为什么也是被国家禁止使用的渔具呢?据记者了解,只要是进入地笼里面,无论是哪种生物,都是“有来无回”。所以,只要有人在一片水域中放入地笼,附近的“小鱼小虾”都会被捕走,这样一来,可能会对水域生态链、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不利于渔业资源的保护。

“十年禁捕”以来抓获145人

据了解,“十年禁捕”以来,昆明市

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87起,抓获嫌疑人145人,禁捕工作成效明显。

近段时间以来,昆明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成立“昆明市公安机关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全面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从风险防控、打击整治、线索排查、联动执法、重点布控、宣传发动等方面,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对全市302个湖泊(水库)、112条河道、32个码头、234艘船只、1454个涉水人员信息进行全面采集;投入资金800余万元在重点区域、重点水域建设105个监控探头,开展治安要素采集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应用,提升了水域管控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重点水域、主要河道出现了往年罕见的剑鱼洄游现象。

警方提醒

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而进行非法捕捞。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昆明警方欢迎广大网友、热心市民积对涉及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线索进行举报,携手营造“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浓厚氛围。

新闻助读

(一)昆明市禁渔范围:

金沙江流域(昆明段)重点水域、流域内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资源保护区,包括金沙江(昆明段)及牛栏江、普渡河、螳螂川等支流、昆明滇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流域内县(市))区确定的其他重点水域等。

(二)违法线索举报范围:

1.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非法捕捞的;

2.使用地笼网、“迷魂阵”、“绝户网”等禁用工具非法捕捞的;

3.为非法捕捞犯罪活动提供捕捞设备、运输工具、交易场所、便利设施、犯罪方法的;

4.运输、收购或者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

5.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长江流域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

6.非法捕捞类案件在逃人员等。

相关案例

(一)每天给100块让人放哨望风,4人在滇池边被当场抓获

2021年4月15日凌晨,西山分局在西山区富善村附近滇池水域现场抓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杨某华、杨某友、李某、杨某波4人,查扣非法渔具织网1个、大渔网2张、虾网1张、地笼1个、定置刺网7条。在杨某华所驾驶的车辆上查获捕捞的渔获物176.53千克。4月16日,曾为杨某波等人放哨望风的杨某建投案自首。

经查,杨某华、杨某友、李某、杨某波自2021年1月以来,多次利用购买的渔网、虾网、橡皮筏等禁捕工具到滇池水域内捕捞水产品。杨某波以每天100元的好处费让杨某建帮助他们在进行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时放哨望风,杨某建共计获利1000元。杨某波4人将捕捞的渔获物卖给陈某晴获利。4月23日,民警将陈某晴抓获。经审讯,陈某晴在2021年1月至4月间,多次向杨某波等人收购渔获物,并销售给他人获利2万余元。

4月16日,杨某华、杨某友、李某、杨某波、杨建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6人相互邀约在金沙江支流非法捕捞

2021年8月25日凌晨,东川区公安局在东川区田坝社区一码头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朱某云、田某祥、徐某云、何某荣、杨某进、余某发抓获,查扣大渔网2张、电鱼器4台,其中捕获的鱼的品种有鲢鱼、黄辣丁、鲤鱼和鲫鱼,累计渔获物70余公斤。

经查,自2021年6月以来,朱某云、田某祥等6人互相邀约,在明知金沙江水域属于禁渔区、禁渔期,依然多次利用购买的渔网、电捕器等禁捕工具到金沙江内捕捞水产品。

8月26日,朱某云、田某祥等6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在入滇河道非法捕捞,还带电鱼工具

2021年4月8日23时许,官渡分局晓东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多人在白沙河河边利用电捕器捕鱼。白沙河是通向滇池的主要入滇河道,滇池流域是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重点区域。接警后,晓东派出所立即出警,将正在白沙河实施捕鱼的王某、陈某界、陈某座、王某刚、陈某发、谢某成等人当场抓获,并缴获电鱼工具一套(电瓶、手电筒、渔网、鱼桶),查获一批水产品。

经查,2021年04月8日20时许,王某邀约陈某界和王某刚用电鱼工具捕鱼。随后,陈某界出资购买一个电鱼工具,并邀约谢某成、陈某发、陈某座一起来到白沙河河边同王某、王某刚一起捕鱼。

目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王某、陈某界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开屏新闻记者 马雯 摄影报道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猫恩泊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