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队伍管酒治酒“六个严禁”

一、严禁工作日喝酒;

二、严禁值班备勤、执行公务、遂行任务期间喝酒;

三、严禁在营区和办公场所喝酒;

四、严禁着制式服装在公共场所喝酒;

五、严禁单位双主官同一天喝酒;

六、严禁酗酒。

温馨提醒

喝酒报备时间段为休息日的前一工作日下班后至休息结束当日16时前;执行公务包括消防监督执法和参加会议、集训、培训、检查、调研、走访、慰问等;遂行任务包括灭火救援、演练训练、执勤安保等。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停职,予以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非党员指战员违反上述规定的,予以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

更多精彩消防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