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近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会议基本情况上期已发,今天补充一些小编收集得到的资料,大家速存。
三部委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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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重点)
一、关于当前全国燃气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以来全国燃气是多发频发,明显反弹,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一是事故总量持续上升。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国燃气事故的数量分别为241起、303起、329起,逐级上升。自2020年起,全国燃气事故的数量已连续7个季度上升。
二是较大以上事故有抬头。今年全国已发生燃气较大事故7起,比2020年、2019年,同期分别增加6起和4起。湖北十堰“6.13”重大爆炸是近5年来第一起燃气重大事故。
三是燃气管网风险逐步增大。一季度发生燃气管网的事故18起,第二季度88起,第三季度96起,管网事故前三季度逐级上升,其中包括湖北十堰“6.13”事故、辽宁大连“9.10”事故、辽宁沈阳“10.21”事故,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四是部分地区事故多发频发。辽宁省在全国7起燃气较大事故占3起,近期沈阳大连发生多起燃气爆炸的一般事故,这些事故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触及群众安全感,集中暴露出燃气市场源头准入把关不严,燃气工程管理无序,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燃气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宽、松、软,燃气泄漏应对处置不力等突出问题。
总的来看,燃气行业经过数10年发展,目前已进入管网老化、隐患增多和新建规模迅速扩大的历史阶段,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急剧增大,如何管控有力,形成系统性的安全风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下大气力,有效防范应对,坚决扭转燃气多发的势头。
二、关于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说明
国务院安委会针对当前燃气安全形势,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工作方案,近日已印发各地。
主要内容
重点任务以事故为导向,聚焦6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整治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证照等进行排查整治,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取缔,或者吊销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燃气企业。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立体空间、气瓶间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合格的瓶子和管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隐患。
三是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的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隐患。
四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的问题,对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城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给予处罚并清退。
五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非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
六是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
(一图读懂6个重点)
进度安排
排查整治工作为期一年,分四个阶段进行。
2021年12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排查稳定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2022年1月到3月底为排查摸底阶段。各地区开展排查摸底,摸清本地区的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2022年4月到10月为整治攻坚阶段。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化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2022年11月到12月为稳步提升阶段。认真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布告为法律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各地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各地区燃气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的牵头,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消防等部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监督,坚决制止执法宽松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要重点执法,要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的行为、排查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
要加强监督考核,对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度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给予严肃问责。
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鼓动人民基层群众的能动性,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主动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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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
燃气安全是城市安全有区域性的重要内容,当前城镇安全燃气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湖北十堰“6.13”、辽宁沈阳“10.21”等多起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对此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部坚持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部党组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指导帮助地方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及原因调查。
对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十堰市城管委以及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进行约谈,对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沈阳市、大连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并组织召开全国城镇燃气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各地住房城建主管部门以及城镇燃气企业举一反三,认真审视整改存在问题。国家安委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案,今天又专门召开动员工会王勇国务委员亲自参加并且做重要讲话,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高度重视,也为进一步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我部将按照王勇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和本次会议精神,严格对照工作方案的任务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下面就住房和城建建设系统做好此次开展这个工作提三点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国城镇燃气管网总长度已达105万公里,其中运营时间超过20年的城镇老旧管网17万公里,老旧管网数量很大。在我部组织开展的排查过程中,共排查出隐患38.66万项。燃气安全隐患量大面广,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城镇燃气安全形势,工作认识此次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的安全。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消除重大隐患,从根本上扭转城镇安全事故多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紧盯任务时点,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此次组织排查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住房和城乡镇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行业管理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工作推动要加强统筹与协调,要全面落实方案要求。对于城市燃气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考核要求,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全力以赴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要加快推进燃气实施普查建档工作,全面掌握燃气设施的建设年代、管道材质、地理位置、安全状况等,及时推动整改燃气设施存在着安全隐患。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整顿,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严格燃气市场整顿。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依法依规清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住房和城建城镇主管部门要汇总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短板,有效防范和化解燃气的风险的管控机制。要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建设协同,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工作培训教育,加大安全资金投入,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防范消除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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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
市场监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将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点,持续开展燃气气瓶专项治理和专项治理回头看。各地近三年检查燃气气体充装站1.1万家,查处黑气瓶11.1万支,报废气瓶661.97万支。2021年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办黑气瓶、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和大案要案357起,警示震慑作用明显。推动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治理,发现隐患3513个,已经消除3359个,提升油气传统管道法定检验率达95%。当前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工程监管仍然存在问题和短板,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五个方面作业。
一是必须继续开展燃气气瓶安全排查整治。抓住关键环节,以燃气气瓶制造单位、充装站、检验站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整体气瓶隐患排查整治,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置,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造单位、充装单位以及不满足核准要求的检验单位,依法处置不合格情形,依法处罚违规充装单位。
二是不断规范延续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加强部门沟通,推动建立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施工前告知和申请法定检验的机制,严肃处理在建燃气压力管道未依法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鼓励燃气管道使用单位设立检验机构。开展本单位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督促压力管道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新安装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和占用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提升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安全水平。
三是持续推动其他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扎实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安全,持续提升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供气供暖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督促相关锅炉、管道的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问题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保障民生用气用暖安全,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大燃气具等产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的排查力度。从严整治产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开展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减压阀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督促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生产企业、流通渠道、流通销售渠道点和小商品市场,开展质量安全隐患,督促相关电商品类相关商品是否按规定取得强制性认证。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未按规定要求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而甚至工厂销售相关燃气具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五是加强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构建长效机制。推动燃气气瓶制造单位、充装单位,加快气瓶产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动气瓶充装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和标准制定,通过处罚、失信等信用受理共享,建立安全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市场监管系统将全面落实此次会议工作部署,特别是王勇国务院委员的重要讲话要求,扎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相关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王勇同志讲话精炼
经国务院批准,12月2日召开全国城市燃气安全电话会议,目的是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燃气安全的一系列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就做好当前和下一步城市燃气安全的各项工作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的专项整治作出动员部署。目的是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扎实工作,把城市燃气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实,落实的更好,以此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重、特大事各类问题发生,为明年二十大召开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和要求城市管道,包括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是件重要工程,事关发展和安全,必须马上开展部署,开展更新改造工作。
12月1日,李克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燃气安全关系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守牢安全底线,压实各方责任,扎实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筹监管严重老化管线的改造,建设健全维护保障安全的长效机制。
此后,韩正副总理批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抓紧研究部署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施工方案,请发改委、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全面摸清底数,确定改造标准,制定改造实施规划和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地方要落实责任,要列入“十四五”重大项目。
基于应急统计部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发生241起燃气事故,二季度发生303起,三季度发生293起,目前已连续7个季度,出现燃气安全爆发事故增长,今年连续发生7起较大以上事故;管网事故前三季度也不断攀升,一季度发生58起,二季度发生88起,三季度发生96起,各地累计38.66万处安全隐患。
究其原因在于,一些地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在落实燃气安全的法律法规责任和管理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巨大差距。具体如下:
一、关于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差距。针对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在认识、重视方面存在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到位。对燃气安全不闻不问,未能真正树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抓发展不抓安全,抓建设不抓监管,存在做表面文章,习总书记特别强调防止形式主义,避免“地上锦上添花,地下无人问津”,的现象,因此必须按照总书记、总理要求落实工作,统筹安全发展,进一步树牢政绩观,守住安全底线,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燃气安全管道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查找认识上的差距、重视上的差距、管理上的差距、落实上的差距,做到认识到位,发现问题,落实到位,加强反思。
二是管道安全运行保障不到位。一些地方、单位、企业基于各种原因,在管道建设时安全标准低,材质不合格,施工不规范、后期违章占压,违规穿越,建设管理单位长期缺乏检查养护,管道老化锈蚀,跑冒滴漏严重。
据统计,50%以上的城市还未建成地下燃气管网信息系统,城市燃气管道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多头管理,多家建设,存在糊涂账的情况,地下管道相对混乱,存在胡乱占压情况,一半以上城市的地下管网,尤其燃气管网没有建立信息化的数字系统,信息化既要做到布局地上,也要布局地下,但当前差距较大,紧迫感强,地下风险随时发生。
此外,大量管道没有加装传感器、报警器等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无法提前感知预警、预报,今年发生的几起较大以上事故,存在企业没有及时发现泄漏的情况,但这不是技术问题,是投入问题、管理问题以及重视问题。
三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大型燃气企业热衷于快速扩张,跑马圈地,重效益、轻安全,有的集团对控股、参股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存在失察、失管、失职、渎职情况。虽然每年党中央、国务院,地方政府、国资央企、企业都会部署,但是出现问题不进行改造,企业涉嫌失职渎职,安全技术装备配备不足,关键环节管理缺失,出现问题应急处置不当,导致问题此起彼伏,接连不断。液化石油气经营主体小散乱,今年连续发生事故的沈阳、大连两地,液化石油气企业分别有110家和140家,但部分企业仅有10多人,安全投入、安全管理能力严重不足,安全根本无法保障。
而中国燃气集团作为一个混合所有制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是第一大股东,但控股不管理,而是由民营私人开展管理,今年发生的7起事故,中国燃气集团所属公司发生3起,湖北十堰、10月21日沈阳太原区的爆炸涉及企业、11月22日呼和浩特餐馆发生燃气爆炸的相关企业,都是中国燃气集团下属企业。
四是燃气安全监管责任和执法不到位。部分地方燃气管理存在多头管理,没有理顺责任关系,行业监管疏漏,安全检查过于形式。针对放管服改革,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明确,李克强总理在放管服会议上也多次要求涉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管不住就不能放,但有些地方结合情况把燃气经营许可证下放到市县,监管措施力度不够,监管责任不到位,部门互相推责,例如9月10日的大连事故调查,涉事企业不具备管道经营条件,但是先后3次违规为其发放经营许可证;湖北十堰事故调查发现,2019年1月-2021年5月,截至6月13号事故前,当地有关部门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121次,但对涉及企业的重大隐患视而不见,行政处罚为零。
五是居民用户安全意识不到位。燃气安全普及教育不到位,大量群众安全用气意识不强,燃气灶具多年不检查、不维修,胶管老化、大量松动。部分小餐馆企业和居民用户仍然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瓶、管阀,甚至擅自改造,拆除户内燃气设备导致燃气爆炸事故,据统计,超过70%的燃气事故发生在用户终端。
二、关于具体要求
一是在健全完善和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上狠下功夫。紧紧抓住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的牛鼻子,推动我们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总书记、党中央要求,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完成中央的要求,厘清、完善本地、本部门、本企业的燃气安全产业链,形成燃气运行的建设、生产、经营、监管的闭环管理管理体系,进一步梳理清理,建立健全,明晰燃气安全产业链条的责任。
二是要求督促各相关部门不折不扣的执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不能只批不管,只放不管,必须做到齐抓共管。
三要层层增强企业主体责任。燃气企业切实履行安全责任,是企业的主体要求,底线要求。目前华润、昆仑、新奥、港华,中国燃气、拥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超过1600个,用户数占全国2/3,其中中国燃气一家拥有600多个特许经营权。华润、昆仑是是中央企业,港华、新奥是香港和民营企业,中国燃气是地方国有企业占22.97%,民营和其他股份26.6%,不管是央企、合资、还是民营必须扛起责任。在法律面前,监管部门必须严厉监管,企业必须担负责任,安全是各类企业的第一责任,尤其是国资央企必须担负责任,出现安全问题,必须带头重罚,更好的承担安全、企业责任,加大投入,保证底线,各企业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全员全过程的安全责任制,从集团到各级投资参股控股公司,必须保证安全责任,认真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确保对下属企业、参控股企业的安全管理做到层层落实到位,在生产隐患上狠下功夫。
四是在彻查安全隐患上狠下功夫。此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目标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样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要求: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排查,摸清燃气生产经营全链条的底数,各地区组织对燃气企业的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终端用户的摸底排查,认真梳理燃气规划、建设、经营、储存、使用等全链条问题隐患,进行摸查、摸排、检查,做到一企、一店、一户,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2)立行立改,限期整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整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办,一时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加强部门协调,要落实好隐患未整改前的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切忌在协调整改资金来源及整改方向期间出现重大事故;
(3)明确责任单位和隐患整改过程,限期整改销号。针对解决一个问题和一些共性问题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要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尽量排查整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突出矛盾、重大隐患。本级解决不了的,要层层积极督办,绝不能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忌带病运行,避免把小事拖大,隐患拖成事故;
(4)燃气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管控能力。一旦出现燃气泄漏这样的险情,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求果断组织增控,疏散,吸取十堰事故教训。
五是要在强化监管执法上狠下功夫。当前监管执法宽松是燃气安全领域的一个突出短板,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态度,对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吊销证照、关闭取缔,基于这些措施,集中查办一批典型燃气违法案件。按照刑法修正案第11条有关规定,要求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要坚决移送,做到重拳出击,威慑到位。各级各部门做好组织安委会成员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生产法第11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下列情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有关企业的证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其中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半年内3次或者1年内4次受到本法上述规定的行政处罚,违反刑法的入刑,
第二是经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必须加快燃气市场清理整顿,严格保证燃气行业安全,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不履行安全责任的经营企业依法取缔,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燃气企业,鼓励支持安全管理能力强,服务质量的水平高的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针对安全检查走形式,花式执法的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必须坚决纠正检查执法表面化、一般化的现象。各级安委会及安委会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督促并组织明察暗访,针对依然检查走形式,存在行为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的,抓出典型,严肃问责;同时应制定和完善检查课题,制定操作指南,便于检查人员更加专业化的开展检查工作,明确安全隐患的检查重点;最后在组织燃气检查中,一定要有专业人士、专家、专业人士。
六是要在夯实燃气安全基础上狠下功夫。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的批示,要求:
(1)加快建立健全燃气管网数字地图。像导航地图一样,明确地下管网铺设情况,做到清晰查找管网、门站、节点位置,做到可以详细查询铺设时间、铺设单位、人员等以此彻底实现摸清情况,这是“十四五”的重点工作;
(2)加快燃气设施安全改造,做好面子和里子工程。基于数据统计,目前急需改造8万多公里地下燃气管道,住建部、发改委要牵头,各部门要制定规划,推动各地落实责任,至少形成5000亿元以上的投资,特别是东北、华北一些燃气管道建设较早,使用较久的地区必须抓紧开展这项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的批示马上就会部署,目前要抓紧安排这项工作,中央各部门也会进行部署,并与地方调研商量,列入规划中;出现重大隐患的要抓紧整改,长期的隐患整改要列入改造计划与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在隐患保证不发生情况下,按计划有序推进,关键是加大投入,下决心进行解决;
(3)要健全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燃气安全靠人防,但更重要的是科技兴安靠技防,严格落实新修正的《安全生产法》第36条规定,要制定并实施各类餐饮企业、商场、学校都要全面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计划要求,安全生产法36条明确规定,企业餐饮、企业商业、学校和企业这类公共场合,必须按照安全系统要求,提升风险预警监控能力;同时结合安徽省分享的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城市生命线等在线工程的运行系统监测的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加快城市地下管网,尤其燃气管网的在线监测系统,真正提升监测预警的能力,最大限度防范预警报警,确保安全问题,目前已布局18个试点城市,以燃气安全为切入点,加大投入,抓紧研究,加快布局,为全国创造经验;
(4)要提升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这是我们社会安全用气的一个短板。希望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利用各种传媒宣传,要进一步针对9月1日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强化实施普法教育,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教育,加大燃气安全的常识普及,真正要进到社区进入户。
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加强社会安全生产工作
在岁末年初,各部门、各地方、各企业要落实六中全会的要求要求,在当前寒潮不断发生,南方可能发生雨雪冰冻的情况下,必须做好保安全、保稳定,保证安全底线,不影响民生用气。
一是要严防企业赶工生产,当前能源供应紧张,易催生新的安全隐患,不管如何扩能扩产,必须加大安全生产底线和保护措施。
二是扎实做好严寒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防范极端天气对交通、生产生活带来特殊情况建立预案,进行防范。
三是要继续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多地城燃安全排查整治重点
1
山西省省长蓝佛安:
建立城镇燃气监督管理平台
12月2日,山西省政府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山西省省长蓝佛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切实把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做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蓝佛安要求,要加强对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严格燃气行业市场准入,加快淘汰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下企业,对燃气事故多发企业依法实行“黑名单”管理。加强燃气企业、餐饮场所安全管理,提升重点场所安全预警能力。全面开展地下管网普查,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快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改线,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全省城镇燃气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对全省城镇燃气管网智慧化管理。(记者王宇 贾虎瑞)
2
安徽省省长王清宪:
打造全省统一安全运行体系
12月2日,安徽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安徽省省长王清宪在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迅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
王清宪强调,要全面摸底排查,对燃气相关企业、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要铁腕整治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实行闭环管理。要提升应急处理能力,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实战反应能力。要强化依法监管、智慧监管,加快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打造全省统一的安全运行体系。要加强燃气用户安全教育,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记者程璐)
3
湖北省省长王忠林: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
12月2日,湖北省召开会议,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湖北省省长王忠林强调,要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确保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王忠林强调,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推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走心走深走实。聚焦燃气管网、用户器具、经营许可、小弱散乱企业等开展全面排查,对重大风险实施有效防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时刻牢记安全是管出来的,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城市智慧管网系统;着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设备,强化应急演练;着力加强监管力量建设,配齐技术力量,稳定专业队伍;着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加大安全防护知识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记者欧植兆)
4
湖南省省长毛伟明:
推动实现三个“迅速到位”
12月2日,湖南省省长毛伟明主持召开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特别是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毛伟明强调,要大力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思想认识迅速到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小隐患酿成大事故。隐患排查迅速到位,深入排查企业安全生产、燃气管网建设、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餐饮业及家庭用户燃气使用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整治迅速到位,围绕影响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拉条挂账、挂图作战,强化协调联动、督导考核和宣传教育,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记者黄雄)
5
陕西省省长赵一德:
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
12月2日,陕西省政府召开安全生产暨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议,陕西省省长赵一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赵一德指出,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工作。要排查到位,聚焦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迅速全面检查燃气管网和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台账实。要整治到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尽快制定整改举措和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实行闭环管理、突出系统治理,确保全部问题按期整改到位。要抓紧研究制定燃气管道系统改造实施方案,建立管网“数字地图”,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大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警示通报力度,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强大合力,不断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记者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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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代省长王正谱:
全面做好农村用气安全工作
12月2日,河北省代省长王正谱出席全省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王正谱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深入研究分析,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保障全省燃气安全。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聚焦规划、建设、经营等各个环节,紧盯商住综合体、农贸市场、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深入排查问题隐患,限期整改到位。要全面做好农村用气安全工作,压实农村安全员、燃气协管员“两员”责任,定期巡查和检修地下管线、架空管线、燃气设施等,做好队伍准备、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全面提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市县企业三级联网、城乡一体的安全风险监管预警系统,加强依法治理。(记者赵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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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代省长赵龙:
加大燃气设施提标改造力度
12月2日,福建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福建省代省长赵龙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郭宁宁出席。
赵龙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迅速行动,全面排查全省燃气领域各类安全隐患。要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处理,逐一对账销号,坚决彻底整治,确保通过一年集中攻坚,全省燃气安全形势根本改观。要强化燃气安全监管,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做到真查、真管、真整改。要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抓紧开展地下管网普查,加快建立管网“数字地图”,加大燃气设施提标改造力度。赵龙强调,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换届后新到岗的领导干部要无缝衔接,立即进入角色、坚决扛起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消息来源:“鼎嘉燃气设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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